2017年7月17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朱继兵提起公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5日对朱继兵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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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阳光检察零距离”检察开放日活动
开学季——我院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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