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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报告】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9-01-09 13:08:00  来源:滨湖检察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按照“三大提升”战略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区检察院连续第6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15项单项工作受到上级通报表扬,20个集体、45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滨湖检察工作影响力有了新的提升。

一、主动融入全区中心工作,为保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先后在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实体经济发展、提高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规范性文件7个,推出服务举措87项。

——倾力护航生态文明。积极为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提供司法保障,先后出台《服务“三大提升”工作意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等文件,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守护滨湖绿水青山。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水排放等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34名。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分别促使故意毁坏林业资源的被告人冯志洪、擅自开办电镀作坊排放废水污染环境的被告人徐杰、闫传承担生态修复费用4.4万元和10.8万元,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倪尧庆、金建琴在太湖水域放养鱼苗140万尾、螺蛳4500公斤。结合办案推动环境综合治理,向有关部门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建议26份,推动专项治理5次。

——倾力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惩治金融诈骗、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0人,提起公诉111人。深入剖析金融犯罪特点,向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交分析报告5份。依法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在民营企业设立法律服务点4个,提供法律服务62次,帮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11项。依法批准逮捕一起以代理贷款为由、行诈骗敛财之实、严重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诈骗案,保障10家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依托滨湖区知识产权保护同盟、检企共建等平台,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件20人,对涉案900余万元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嫌疑人张金成、杨勇依法批捕起诉。

——倾力保障民生民利。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组织领导传销、非法集资等刑事案件185件331人。对以瑞年集团名义推广“万人代言”和“瑞盾区块链”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王福才、陈家俊等10人批准逮捕,快速办理张红等人以“推荐牛股”为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的特大电信诈骗案等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连续3年开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砺剑行动”,被评为“全省优秀法治实事项目”。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调查核实14名因刑事犯罪应列入“黑名单”人员违规参与食品药品经营,由点及面推动市食药部门在全市开展专项排查,完善食药安全管理制度。

二、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忠实履职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司法理念,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87件698人,审查起诉548件1066人;依法对146名无社会危险性、31名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中央、国务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严惩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办理七类恶性质犯罪案件17件53人。依法对梅利利等10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施怀龙等4人涉恶犯罪团伙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及时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0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对赵帅、蒋能等15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铲除利用网络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和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受理、妥善处置各类信访128件550人次。坚持将矛盾化解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刑事和解、督促追赃、敦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方式化解矛盾61件。依法纠正一起持续申诉5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纷止争平。对55件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从一件信访案件入手,成功推动市民政局、卫计委等7个职能部门联合修订《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停执行“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家庭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不符当前形势的规定,有效化解该类人群矛盾。落实情绪疏导、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等机制。

——深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完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联合公安、法院、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8件56人。监督考察、教育矫治6名涉罪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顺利回归社会。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等主题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制讲座17场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平台,牵头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予以专题报道,被评为第六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获无锡市政法创新项目三等奖。

三、着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积极作为

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价值追求,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2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

——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协调推进。把公益诉讼主动融入全区发展大局,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建立向党委公益诉讼季报制度,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制定公益诉讼工作实施办法,拿出推进举措17项,与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召开公益案件商讨会、公益保护推进会等26次,体现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良性协作关系。切实担当公益“看护人”职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重点领域,督促清除固体废物1000余吨,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0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600万元。

——始终坚持效果优先共赢推进。牢固树立“效果优先、监督共赢”理念,追求监督与被监督双赢多赢,先后开展医疗危废物管理、渔业捕捞许可、食药安全、英烈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文物保护等6个专项行动,帮助完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38项、解决问题72个,实现“一份检察建议胜过一沓文件”的溢出效应。推动医疗危废物管理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内解决了长达10余年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管理不规范问题,并向举报人发放全国首笔公益诉讼举报奖金,被全国数十家主流媒体竞相报道,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该案入选“全省法律监督典型案件”。

——始终坚持机制创新智慧推进。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与旅游公益诉讼检察室,整合与食药环等部门力量,形成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合力,“一体化”办案模式被最高检作为经验推广交流。借力机制创新,先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评估、案件移送、内外部办案协作、举报奖励等6项机制,破解公益诉讼开局难等问题。借智科技力量,启用无人机巡航监控、电子地图比对等技术,对核心景区森林、耕地等公益损害高发区定期巡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5件。借脑信息技术,依托公益诉讼智慧分析平台,督促相关部门修缮保护六百年的扬名大桥,推动市政府划定并公布自1983年以来全市247个文物保护和文物遗迹控制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受到上级肯定和好评。

四、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为促进公平正义主动担当

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围绕主业履行职能,全年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82件,针对司法办案发出检察建议50件、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或者提请抗诉。

——突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侦查、审判工作监督,共备案审查刑事拘留案件1433件,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36件、量刑建议825份。推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共监督立案5件、撤案15件,追捕、追诉5人。对另有重大犯罪事实未被判决且拒不认罪的服刑女毒贩吴芳,

督促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破解被告人“零口供”进行追诉,被告人前罪与后罪并罚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综合运用立体化监督措施,对一起3人冒名顶替接受行政处罚、逃避刑事罪责的非法捕捞案,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敦促江苏省渔政监管部门纠正行政处罚,撤销行政许可,并推动完善太湖渔业捕捞管理制度。

——突出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快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生效裁判、诉讼程序及诉讼活动监督。加大虚假诉讼行为打击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秩序。成功办理了一起虚构某公司2000万元债务的虚假诉讼案。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交办,一举办理了双方当事人虚构债务、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为违法建筑办理房产证,骗取民事调解书、非法获得国家拆迁安置补偿金1300余万元的窝案9件,保护了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司法权威,对26件法院裁判正确、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

——突出做强诉讼执行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37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44名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186名被告人、涉及277万元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检察。督促监狱部门对对已判决刑犯张冠忠依法收监以身患疾病为由长期逃避监管、并从事重大贩毒犯罪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其。对一起15年前冒用他人身份实施犯罪、刑罚执行完毕的案件,启动检察监督程序,建议法院重新审理,及时为被侵害人恢复名誉。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全市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份,纠正违法执行和解,追缴行政处罚罚款177万元。

五、奋力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为提升工作质效锐意进取

坚持抓创新促改革、抓规范促质效,努力打造具有滨湖特色的工作品牌。一年来,共有31个典型事例和案件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关注报道,24项机制和做法被上级检察机关肯定或推广。

——奋力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主动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时代要求,突出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智能平台研发,建成数据采集7条专线,搭建智慧检务“五大平台”,采集各类信息数据共2140万余条,与8个单位或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加强公诉办案辅助平台研发与应用,在全市率先启用“公诉远程指挥观摩系统”,实时对庭审现场进行远程支援、临场指挥、监督巡查16场次。探索涉罪未成年人智慧帮教,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利用互联网+思维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对20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监管与在线教育。

——奋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大部制”模式组建8个部门,设立9个专业化办案组。完善监察体制改革配套机制,与区监察委联合签署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实施意见,高效办理省监察委批准留置“第一案”,在受理后3天内对被告人顾超提起公诉。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19次提前介入案件侦查,排除非法证据41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36件,对35件刑事侦查案件进行质量点评,会同法院组织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27次。

——奋力深化司法规范透明。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运用案件智能管理平台全程动态监管案件1263件,对480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刘磊寻衅滋事案获评“全市十佳案件质量评查案例”。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作用,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进行评议。推进司法办案公开,共公开法律文书49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053条、重要案件信息44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2名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建议250人次。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政治建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积极深化“三力滨检”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我们坚持人才兴检,突出抓好核心能力建设,全院共有4名全省检察专门人才,17名全市检察岗位能手和综合骨干人才,12名检察业务标兵,检察人才数量与质量居全市前列。我们坚持铁纪强检,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压实两个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开展专项检查、检务督查14次,队伍作风效能有了大幅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也是全区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亲切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随着检察职能调整和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检察办案模式和工作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检察队伍工作理念还需不断更新、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够跟上形势发展要求,基础相对比较薄弱,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的融合程度还需深入挖掘和磨合;四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能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队伍专业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履行全新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平安法治建设,致力改革创新,努力为滨湖区实现“三大提升”总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忠于检察职守中强化政治坚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内涵,主动向区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定。

——在同步服务发展中体现检察贡献。始终围绕我区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提升”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独特作用,加大民营企业服务保障力度,积极落实服务保障举措,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在深化平安建设中做优检察产品。始终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目标,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温度。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作为履职重点,积极打造民生检察,结合办案保障民生民利、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在提升办案质效中活用检察智慧。始终坚持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相统一,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把握办案方式方法,运用好基层智慧,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在坚持从严治检中树立检察公信。始终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加强队伍核心能力建设,落实司法改革措施,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塑造良好形象,树立检察公信。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唯有奋斗,才不会辜负好的时代;唯有奋斗,才能把美好的蓝图变成现实。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