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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执行】滨湖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02-13 15:37: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2)刑事诉讼监督(包括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

  (3)民事行政检察;

  (4)公益诉讼;

  (5)控告申诉等法律监督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本单位内设院办公室、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科、侦监科、公诉科、未检室、荣巷检察室、马山检察室、华庄检察室、民行科、控申科、案件管理监督科、检察技术信息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为无锡市滨湖检察院本级。

  三、

  201

  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全新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努力为滨湖区实现“三大提升”总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继续坚持检察工作高起点定位、高目标引领、高标准推进,促进检察工作领先发展、检察队伍建设率先发展,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在忠于检察职守中强化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定。一是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二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三是加强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征询对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高效的检察服务、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四是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监督与配合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同步服务发展中体现检察贡献。围绕我区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提升”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倾力护航生态文明,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水排放等犯罪行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落实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守护滨湖绿水青山。二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金融诈骗、非法经营、虚开值税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托滨湖区知识产权保护同盟、检企共建等平台,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三是加大民营企业服务保障力度。深入园区走访调研,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积极落实服务保障举措,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在办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经济犯罪案件,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正确区分罪与非罪,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在平安法治建设中做优检察产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黑恶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重点打击涉黑涉恶类犯罪,落实与公安、法院的会商机制,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形成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深化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增多的情况,切实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惩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依法批捕起诉,及时督促追赃,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维权与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三是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公益诉讼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的方式和途径,打造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公益诉讼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法治滨湖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温度。坚持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作为履职重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一是全面开展诉讼监督。依法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错误裁判和处理决定,维护司法公正。二是突出加强权益保障。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加强量刑建议工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救助等工作。三是切实落实司法为民。严厉打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犯罪,突出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组织领导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加大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力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在提升办案质效中活用检察智慧。坚持办案精细化、精品化,努力做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相统一。一是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坚定信息化发展方向不动摇,大力改善信息化基础条件,继续抓好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完善智慧检务管理中心的系统功能,促进检察业务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二是继续践行共赢多赢理念。正确认识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发现难、调查难等问题,推动建立双边或多边联动协作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把握办案方式方法。三是继续推进工作创新,对于司法办案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及时更新理念,积极探索工作配合协作、统筹推进、质效提升等工作机制。

  在坚持从严治检中树立检察公信。坚持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打造公正、廉洁、高效的检察队伍。一是抓好“两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司法改革的政治责任感,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的八项职能;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高司法效能。二是加强队伍核心能力建设。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职能的变化,切实加强不同岗位、不同条线工作的核心能力,抓好长期规划和阶段推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落实司法改革措施,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纪律作风,加强检务督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178.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34.2万元,增长12%。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178.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178.5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4.20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及办公大楼即将改造,办公地为外租场地。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涉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涉及其他资金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有资金结转。

  (二)支出预算总计4178.5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涉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1公共安全(类)支出3349.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7.42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及办公大楼搬迁。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0.45万元,增加2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员额制检察官工资基数的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722.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96.33万元,增长37.34%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员额制检察官工资的增长,使计提基数变大。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有结转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173.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4.20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专项用于奖励举报人,经费与上年一致。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做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总计4178.5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8.5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178.5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73.53万元,占99.88%;

  项目支出5万元,占0.1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4178.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34.20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办公场地的外租将增加公用经费的开支。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17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4.20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和公用经费的增长。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涉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792.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5.59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2. 公安(款)检察监督(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 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1.83万元,去年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事业编人员。

  4. 公安(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5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增长22.99%,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的增长及办公经费的增长。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5万元,增加23.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编人员及计提基数的提高。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公积金230.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21万元,增加42.03%。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司法改革员额制人员增加,计提基数变大等。

  2.提租补贴26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17万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基数提高了。

  3.购房补贴228.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95万元,增长51.62%,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基数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173.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4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3.55万元、津贴补贴1241.32万元、奖金71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200.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0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77万元、住房公积金230.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08万元;离休费19.35万元、退休费74.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3万元。

  (二)公用经费103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70万元、差旅费8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被装购置费10万元、劳务费184.5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7.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78.53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4.20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及办公大楼搬迁。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3.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4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3.55万元、津贴补贴1241.32万元、奖金71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200.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0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77万元、住房公积金230.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08万元离休费19.35万元、退休费74.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3万元。

  (二)公用经费103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70万元、差旅费8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被装购置费10万元,劳务费184.5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7.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4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在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出国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去年已更换车辆,今年不需再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与上年预算25万元持平,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保持零增长。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与上年预算1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贯彻清正廉洁,控制支出,保持零增长。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0万元,与上年预算1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压缩会议支出,充分利用新媒体,召开视频网络会议,以减少会议支出。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0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5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控制支出,保持零增长。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27.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82 万元,减少17.35%。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缩减办公费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133.0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133.0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