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纪检组的小石。听闻您家中老人过世,请节哀,切勿过度悲痛。由于目前还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请您注意丧事简办、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同时,根据纪律规定,您是专委,在办丧事过程中不得有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最后,我代表纪检组再次向您慰问,请节哀!”今年3月,我向单位一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发出了这样的“廉政提醒”微信。
编发这条微信时,我心里五味杂陈。一方面,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重庆市、垫江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发布了一系列通报,要求红事停办、白事简办。而且,根据《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得邀请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参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有责任提示这些信息。另一方面,我发送微信的对象是检委会专职委员,家中老人刚过世,正处于悲痛之中,这时候发送这样的廉政微信,担心会给人添堵。
垫江是千年古县,当地老人去世后,亲朋好友前往吊唁、守夜、向亲眷送个问候是流传了千年的传统,也是最为常见的人情往来。尽管在感情上我万般同情,但是我没有丝毫的犹豫,因为这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也是党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坚持按照原则办事,按纪律规定办事,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纪检组承担的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除了发送“廉政提醒”微信之外,还应当督促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而不是“越俎代庖”、包打天下。所以,在向专委发送“廉政提醒”微信后,我及时与其协助管理的副检察长取得联系,传达了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重申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由于该专委还协管一个业务部门,我又及时拨通该业务部门负责人电话,提醒其要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操办婚丧事宜的规定,不得前往参加吊唁等活动,也提醒该负责人要将精神传达到部门每一位干警。
到了晚上,我收到了专委的回信:“谢谢关心和提醒,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专委回到工作岗位后,我第一时间去了专委办公室表示慰问,他也表示了谢意。
这只是我们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在许多人眼中,纪检监察干部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儿,常常被贴上“无情无义”的标签。但是这次特殊的工作经历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今后我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坚持执纪一把尺,扛起身上的责任,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