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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红人”退圈了
2024-02-28 15:51:00  来源:检察日报

  “阿姨过年好,现在我在北京一个培训学校学室内设计,等明年毕业就和爸爸一起做室内装修。”大年初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唐燕收到了小杰(化名)的拜年微信。

  在2021年海陵区检察院的未检卷宗里,小杰是个“红人”,好几个盗窃、寻衅滋事案中都有他的身影。2020年7月9日凌晨,小杰和朋友在某停车场采用拉车门等手段,窃得一辆小轿车内存放的2000元,后将赃款挥霍一空。

  案件移送海陵区检察院后,小杰的父亲和唐燕这样说:“你们赶紧把他关进去,我没有他这样的儿子!”可当唐燕和小杰面对面接触时,她发现这个孩子并非传说中的无可救药。

  “有时我打篮球回来晚了,他就把门锁起来不让我进去。”小杰口中的“他”正是其父亲。在接受讯问时,小杰一提到父亲就充满怨气。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到,小杰的爸爸长期在北京务工,小杰的妈妈把更多精力用在照顾正在读小学的女儿身上,父母教育缺位、监护不当导致他性格偏激。

  案发后,小杰主动投案,并用打工挣到的工资退回了2000元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全案情节后,于2021年4月对小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年。

  其间,唐燕多次与小杰的父母沟通,但得到的回复多是“管不了”“不想管”。如何才能化解矛盾,守护孩子健康成长?一方面,海陵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对小杰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深刻剖析其在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并提出详细的建议。另一方面,该院委托社区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小杰开展点对点帮教,每天两次了解小杰的日常行踪。“他每天上午、下午都到社区来,这让我有些意外。”社区工作人员向唐燕反馈道,孩子愿意向好,社区里有志愿服务他都积极参加。

  鉴于小杰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表现良好,该院决定将其考验期缩短为10个月,并于2022年2月28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虽然办结,但家庭关系的缓和难以一蹴而就。海陵区检察院依托其建立的长效机制,联合公安、团区委、社区等部门定期对小杰一家开展回访、跟踪监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我可以听他的话,但他也要尊重我的意愿。”在开展多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后,小杰向好的心越来越坚定,父亲也学着重新和小杰沟通交流,父子之间终于有了正面对话。但因为就业的事情,小杰又和父亲产生了争执。对此,小杰主动联系唐燕,希望检察官能帮忙出主意。

  2022年10月,在海陵区检察院谈话室内,唐燕再次与小杰的父亲沟通,开导他充分尊重孩子的想法。父亲沉默片刻后,和小杰说:“你好好改,到时候跟我去北京做正事。”

  2022年底,小杰跟随父亲去了北京。2023年,小杰一直和唐燕保持联系,并彻底脱离原有的交际圈。就这样,曾经的“红人”有了新的生活目标。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