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以田为本,民以食为安。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之一,农药安全不仅关乎农民朋友们一年的辛勤付出,更关乎“舌尖上”的粮食安全。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在利益诱惑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犯罪仍有发生,害农坑农不浅。
2月24日《农民日报》报道,河北保定的王某和高某是一对夫妻,从2019年开始,他们在没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生产伪劣农药,并出售给农资购销点。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他们家中查获大量农药原料,还有分装机、封口机、灌装机等设备,以及部分包装好的农药。经鉴定,这些农药均为不合格产品,不含有产品标识中注明的有效成分。
调查得知,王某和高某从网上购买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进行农药配制。此外,他们还委托万某进行生产加工。万某在没有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承揽王某夫妇的农药订单,生产假冒农药,收取加工费。为增加销量,王某、高某雇佣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招揽客户对外销售,仅其中一名销售人员就卖出价值70余万元的假农药。这些假农药通过农村的农资购销点流入农民手中。
“他们用其他成分取代正品中应有的有效成分。经检验,有效成分被替换后,成本降低,毒性更大。虽然杀虫效果更好,但长期使用会危害食品安全。”据法院办案人员介绍。
后王某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万某等人也被判处缓刑并处相应罚金,同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农药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王某等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不惜昧着良心欺骗消费者,在事关农民利益、粮食安全的农资上做手脚,实在是可恶至极。作为经营者来说,追逐利益本没错,但必须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做生意绝不是一锤子买卖,最重要的还是要在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上下功夫,这样才能留住回头客、赚上良心钱。当然,作为消费者来说,也要擦亮眼睛,细细查看,避免入坑。
最后再多说一句,每年的“3·15”晚会都是一面“照妖镜”,良心商家稳如泰山,黑心商家坐立不安。明天究竟谁会被摘下“遮羞面纱”?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期坐堂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