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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从病历资料中发现蛛丝马迹
2024-03-25 10:23: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蓝恒 通讯员贾端阳 马璐琪)事故双方都是货运站员工,肇事地点就发生在货运站内,种种“巧合”让检察官感觉到了案件的不寻常。近日,经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深挖细查,一起虚构交通事故骗保案的真相浮出水面。

  2022年6月,慈溪市检察院在“虚假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中通过民事诉讼监督线索筛查系统摸排时,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案进入检察官的视线。该案中卸货员工被货运司机撞伤,经法院调解,车辆保险公司赔偿了伤者治疗费用。“事故双方都是慈溪某货运站员工,肇事地点就发生在该货运站内,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别有用心?”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检察官认为该案可能涉及虚假诉讼,于是决定展开调查。

  然而时隔多年,事故现场的原始痕迹早已灭失,司机也另谋出路,被害人更因为脑部受损记忆全无,所有的线索看似都走入了“死胡同”。

  为了找到真相,检察官调取了当年交通事故的案卷材料,决定从中寻找突破口。

  最终,检察官在一份初始病历资料中发现了蛛丝马迹:“患者刘某从一米高处摔下,伤及头部,当即神志不清。”而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记载,货运司机在卸货区倒车时疏忽大意,与站立于此的被害人发生碰撞,致对方倒地受伤。被害人是摔下还是被撞?两份材料中对于被害人受伤原因的表述大相径庭。此外,检察官在一份保险理赔材料中发现,事发当时“非第一现场报案”等线索。综合上述材料,检察官初步判断,这可能是早就谋划好的一出“骗保戏”。

  慈溪市检察院遂将上述情况告知涉案保险公司。一起虚构交通事故骗保案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17年12月的一天,慈溪市某货物托运站员工刘某在装卸货物时,不慎从高处跌落,致头部着地。货运站老板张某在办公室内听闻动静,立即跑到屋外察看,见刘某流血不止并已陷入昏迷,惊觉事态严重。因刘某没有工伤保险,张某担心要承担一笔巨额的医药费。于是,张某打起了车辆保险金的主意,他先是指使货运司机马某拨打交警电话报案,谎称在装货启动车辆过程中不小心将卸货搬运工刘某撞倒,伪造出刘某系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假象。经勘验,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意见书,认定马某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张某如愿拿到了车险索赔的“通行证”。提交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后,张某又利用受伤后失去记忆的刘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刘某相关费用,并支付由张某先行垫付的治疗费用。就这样,张某伙同马某骗得理赔款共计43万余元。

  2022年7月,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同年8月,马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二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慈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协同发力,分别向法院提起公诉、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民事抗诉。近日,慈溪市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目前,宁波市检察院已对上述虚假诉讼形成的调解书提出抗诉,慈溪市法院正在审理中。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