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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逃费
2024-08-26 09:48:00  来源:检察日报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有很多事情看似小事,但实则是违法行为,一旦次数累计多了就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惜的是,有些人根本不当回事,费尽心思钻空子,自以为占到了便宜,却不知已经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不,山东济南的程某就因56次“跟车式”逃缴停车费被刑事拘留。

  据媒体近日报道,今年1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停车场物业工作人员报警,称在停车场内发现有一男子不缴纳停车费,与其协商后仍未缴费,并且开车驶离停车场。

  民警通过查看停车场内监控视频发现,该男子每次驶离停车场时都紧跟前车一起出去,有逃费嫌疑。经统计,该男子在两个多月内逃避缴费56次,共计2149元。随后,民警确定该男子为程某,并在确定证据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程某,要求其尽快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虽然程某当时作出口头承诺,但其并没有去。

  经查发现,程某在济南某KTV上班,平常租房居住。在被警方关注到后,程某到外地躲了一段时间,感觉暂时安全后,又回到济南继续上班。经过信息研判,民警确定了程某日常行踪轨迹和时间,并在连续蹲守后将其抓获。据程某交代,他发现在无人看管的电子收费停车场,利用感应区域内停车杆保持抬起状态这一特点,紧跟前车便可以不缴停车费进出,遂多次作案。经审讯,程某对自己逃缴停车费56次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两个多月时间,逃缴停车费56次,这频率也真是够高的,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着实不冤枉。不管是人工值守还是电子收费,都应当遵守既定规则,“一车一杆”缴费通过。“蹭杆”进出不仅损害停车场管理方的利益,还有可能因为过于紧贴前方车辆、急于通过栏杆造成碰撞事故等,带来财产损失甚至危害人身安全。

  就程某而言,可能刚开始也只是抱着侥幸心理,占得一点便宜后却一而再,再而三,由违反诚信原则到刑事违法。其实,生活中类似程某这般的也还大有人在,往往一开始只是贪图一点蝇头小利,慢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最后无可挽回。切记,贪婪的尽头是犯罪的深渊,莫因一时之贪毁终身。

  (本期坐堂王宇)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