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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骗术“一条龙”
2017-11-30 10:52:00  来源:办公室

  在二手闲置物网络平台交易,可减少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方式因此深得用户喜欢,但也有骗子盯上这种平台。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沈洽利提起公诉。

  无锡市民赵女士是某平台用户,她本想在上面淘点便宜货,却被骗得团团转。2017年7月末的一天,赵女士想买一部手机,在该平台用关键词搜索后找到一家店铺,发现这款手机标价3000余元,比官网价格低不少,而且可以分期付款。她当即决定买下。

  很快,赵女士联系到卖家,并按照对方要求将手机号、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收货地址发给对方。等待了片刻,卖家发来一个视频,表明赵女士已通过办理分期付款的资格审核,并发来一个400元首付款的收款二维码。按照正规流程,网上转账必须通过官方平台,但赵女士心想,这手续也挺齐全的,便毫不犹豫地用支付宝方式成功转账。

  赵女士刚付完款,就收到了一个快递单号,但对方突然提出,还要再支付300元保证金,否则快递会撤回,购机心切的她再次照办了。

  两天后,赵女士查询到包裹处于已签收状态,可是迟迟没人送货上门,于是按照快递单号联系快递公司,客服查询后却告知快递单号并不存在。她再次找到卖家,对方一开始答应解决,但很快消失联系不上。意识到被骗,赵女士选择报警。

  经查,卖家沈洽利是一名1997年出生的小伙,无业,于2017年7月在该交易平台注册了店铺。他以出售年轻女孩喜爱的品牌手机为幌子,发布虚假售卖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编造“分期付款”等理由,以首付款、保证金等各种名义,骗取6名女性共计人民币6000余元。为掩人耳目,他将自己设置成女生身份信息,并从非正规网站下载分期贷款办理手续的视频认证软件;他还网购大批快递单号虚假发货,直到对方产生怀疑不肯再付款,再拉黑对方。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