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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宣传】我院获评“江苏政法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8-06-19 13:51:00  来源:办公室

  

  近日,我院被法制日报社评为2017-2018年度江苏政法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连续4年获此殊荣。 

  2017年以来,我院检察宣传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检察机关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紧紧抓住宣传工作重点,围绕检察工作中心,把握宣传导向,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深挖亮点,突出特色,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真正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网络有言,较好地宣传了滨湖检察工作和滨湖检察形象,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20181-5月,我院宣传文稿被各级媒体采用191篇。在中央级媒体发稿12篇,在省级媒体发稿27篇,在市级媒体发稿45篇,省级以上网络媒体发表107篇。其中,《人民日报》1篇、《法制日报》2篇、《检察日报》8篇;《江苏法制报》17篇;被省级以上电视广播媒体报道4次。 

  宣传中,我院注重突出品牌、亮点、特色工作,如《人民日报》刊登了我院《全国首份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在江苏发放》一文,宣传了我院发放公益诉讼奖励,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线索的创新举措;《法制日报》报道了我院《无锡滨湖检方快审快诉江苏留置“第一案”》、《无锡首发公益诉讼举报奖励》宣传我院亮点工作;《检察日报》2版头条刊登了我院《医疗废弃物垃圾,一天都不能少》一文,报道了我院以检察建议促全市医疗废弃物规范管理的做法;《江苏法制报》、《方圆》等媒体深度报道了我院办理的典型案例,起到了正面宣传、正面教育的作用。同时,加强与电视台协作,在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江苏电视台《新闻空间站》、江苏公共新闻《法治在线》、《新闻360》等省、市电视台播出法制宣传片,报道了我院未检、民行相关工作情况。   

  此外,我院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基础上,高度重视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宣传平台,至今年5月,在门户网站更新文字信息、图片新闻、宣传视频等188条、在案件信息网公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发布检察微博328条;原创微信6779条,重要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江苏检察在线、江苏法制报、正义江苏、锡检在线、法润滨湖等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其中宣传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全国首份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在江苏发放》一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送,社会影响较好。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