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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滨湖规范线索评估拓宽案源
2018-06-29 09:04:00  来源:办公室

  “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先后十余次对树木进行毁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中还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应将线索移交民行科。”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发现上述问题,遂将此线索移交民行科。民行科干警迅速走访调查后认为冯某某侵犯了集体财产权,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这起案件的办理,得益于该院建立的公益诉讼线索内部移送机制。今年3月,为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进一步管理、评估公益诉讼线索,实现公益诉讼线索使用价值和利用率最大化,该院出台了《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和评估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其他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民行部门移送。

  仅仅一个月,该院已经从公诉、侦监等部门接收到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

  与此同时,该院还成立了线索评估小组对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研判评估,2017年底,该院民行科在办案时发现线索,无锡市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到社区医院收集医疗废物,遂开展初查工作,先将线索提交集体评估小组初步评估,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不仅未按规定收集医疗废物,且虚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的情况,遂提交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公益诉讼线索集体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立案。

  “通过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公益诉讼线索使用价值和利用率,提高成案率,提升办案质效。”该院检察长陈利群说。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