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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是俩同伙
2018-11-15 09:25:00  来源:检察日报

  2018年10月2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请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振伟,案件由案管系统自动分案给检察官张培清。

  卷宗显示,李振伟于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期间,在邯郸市驾驶私家车先后四次故意与正常行驶的大型货车发生碰撞,每次事故发生后大车司机均报警,交警部门出警进行调解,最终李振伟都利用大车司机怕麻烦的心理对大车车主进行威胁、恐吓,共计敲诈勒索大车司机1.08万元。

  通过阅卷,张培清发现,在嫌疑人的供述和多名被害人陈述中,均提到案发时私家车上有三个人,“另外两个人是否知情?是否参与了敲诈勒索?”另外,卷宗中所附的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现场示意图和照片也引起了张培清的重视:每次事故中李振伟的小轿车,受损的都是同一部位。

  带着上述疑问,张培清提审了李振伟。提审时,张培清重点讯问了“当时你的车上有谁?他们知道你是故意碰撞吗?碰撞之后你向大车司机要钱时他们干什么了?发生碰撞后你找谁来给你帮忙了?每次碰撞后你修车了吗?”这五个问题。李振伟交代,其朋友李辉和王伟参与了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李振伟还交代,每次碰撞后都没有修过车,即反复碰撞一个部位。张培清认为,李振伟短时间内多次驾车故意碰撞并均实现目的,对此交警部门有一定责任。李振伟多次事故受损部位一致,表明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事故中没有通过综合分析排除合理怀疑,让犯罪嫌疑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他人钱财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10月29日,张培清对嫌疑人李振伟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应当立案追诉嫌疑人李辉和王伟的建议书。同时,以磁县检察院的名义向交警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完善接报警机制,增强履职尽责意识和能力,通过综合分析接报警信息,对事故频发的车辆进行重点分析、研判,通过综合分析排除不合理因素,提升发现和预防该类犯罪发生的能力,杜绝碰瓷事故的发生。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