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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参与全省百庭考核的案件顺利出庭支持公诉
2024-08-27 16:18: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7月30日下午,我院申报参加全省刑事检察“百庭考核”的周俊、虞志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省院四部员额检察官陶素华带领南京、常州、南通、宿迁等地同志,作为考核人员进行评审。市院四部主任孙宁带领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条线同志参加旁听。

  本案中,被告人周俊、虞志香假借公益组织的名义,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前来投资。集资期间,周俊、虞志香为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利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购买豪车、名表、黄金等。在审查起诉阶段,二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作独立辩护,对非吸部分的金额及洗钱的主观故意提出辩护意见。庭审时,被告人周俊当庭翻供,并提出诸多辩解,公诉人沉着应对结合在案证据予以驳斥;面对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公诉人予以全面回应。整个庭审过程,控辩双方分歧明显,焦点突出,对抗激烈,庭审持续将近五个小时。最终,在公诉人的有力指控下,二名被告人仍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周俊当庭表示愿意撤回庭审时作出的无罪抗辩言论,充分彰显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效果。此案将择期宣判。

  庭后,考评组对该案的庭审情况开展评议,对公诉人的表现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公诉人面对被告人当庭翻供能够沉着冷静、应对得体,面对辩护律师无罪辩护的意见能够有力回应。同时,考评组也对公诉人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岗位练兵和出庭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质效,推动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