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公布,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沈志刚、干警王麒凯撰写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独创性认定的法律思辨》一文荣获三等奖。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强化法学研究,坚持理论调研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现行法律保护的缺位和对于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理论争议,造成实践应用缺少法律和价值指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认定标准亟待完善。因此,为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法律主体理论与条文更新,指导实践准确认定,我院干警以此为出发点撰写此篇论文,阐释现阶段技术最先进的人工智能已经具有独立自主的行为能力,有资格享有法律权利,人工智能应当认为具有法律人格,但由于现阶段人工智能承担行为后果的能力有限,其具有的法律人格是有限的,与人类的主体地位应当予以区分。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以调研促作风转变、促问题解决、促能力提升,用高水平调查研究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