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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四检察部至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会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
2020-10-26 15:18: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禁捕的决策部署和江苏省《关于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院“守护太湖”专项行动,10月16日,我院第四检察部张杰主任至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与环境资源庭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会商座谈。

  会上,双方针对当前太湖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多发态势,就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标准、民事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环境损害评估程序、环境损害民事责任承担,以及信息互通机制进行了磋商,并就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展和处置情况进行了协调。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安、渔政、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强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为守护滨湖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