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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2022-04-21 15:33:00  来源: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4月21日,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我院荣获无锡市滨湖区“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2016年以来,我院在滨湖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将普法工作作为加强法律监督、服务“平安、法治滨湖”建设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七五”普法新要求,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6年至2020年以来,我院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各级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300余篇,广播、电视台报道67篇,其中央视报道2次。每年均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次获评“江苏政法新闻报道先进单位”,2018年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同时,牵头全区13家单位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同盟,积极打造保护未成年人“1123” 网络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被害人综合救助、错罪精准帮教方案。精心打造“亲职教育+少年普法”的“1+1>2”普法新模式,开创滨检未成年人法治宣讲“融课堂”品牌。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接待全区30余所中小学共计6万余名青少年参观学习;政法各单位依托基地开展交流、教育、实践、科研等各类活动12场。每年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民行检察宣传月”等活动,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30余次,对乡镇、社区、村委干部开展法治宣传百余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

  当前,“八五”普法系列工作已正式启动,我院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普法学习、教育、培训,坚持将普法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出检察贡献。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