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1月14日上午,我院第三检察部联合江苏广电“阳光小记者”管理中心组织30名小记者至滨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网络保护”主题普法教育活动。
我院利用升级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围绕网络保护主题,向小记者们开展了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普法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一堂网络保护法治课。组织小记者们在基地微电影室观看一部以真实案例改编的网络教育法治微电影,并以此为切入口,从预防网络诈骗、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三个方面重点解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语言让小记者们了解青少年上网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减少网络不良诱惑对青少年的影响,并向在场的小记者及家长赠送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读本、网络典型案例宣传册等。引领他们学法、懂法、用法,让法律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二是组织一场网络侵权案模拟法庭。此次模拟法庭选取一起网络隐私权纠纷作为案例,让同学们带着饱满的热情投入法官、当事人、代理人等角色扮演,通过对庭审的模拟演练,小记者们切身体会到网络侵权的法律后果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懂得尊重和保护他人隐私,不能随意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的照片和隐私信息,同时在模拟实践中接受法治教育,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严谨。三是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场馆参观。检察干警带领小记者们参观了基地各个场馆,介绍了法的起源、国家安全、禁毒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板块,重点讲解了网络保护的法律规定,如未成年人上课不得带手机、不能进行网络直播、网络游戏应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不能通过网络传播谣言和不良信息以及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小记者们在活动结束后各自表达了对正确、合理使用网络的看法,纷纷表示将约束自己,把握好使用网络的尺度,做到科学、安全、文明上网,同时充分发挥小记者的作用,向同学们宣传好网络保护的知识。
下一步, 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深化能动履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办案维权、法治教育、犯罪预防等各项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