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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在境外参与电诈不会被抓,做梦!
2024-07-25 11:12:00  来源:检察日报

  “我老乡说是去境外搞博彩,一个月工资至少有七八千元。可到了境外,我才知道这个公司的博彩平台是专门用来诈骗的。”

  “公司可以控制网络赌博、投资平台,客户基本都是亏钱。”

  “公司不让我们用真名,我们都是用绰号称呼彼此。”

  …………

  此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殷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等系列案件时,若干名赴境外诈骗窝点参与诈骗后返回国内的人员(下称“回流人员”)到案后作出上述自白。

  老人投资虚拟币,千万存款打水漂

  2022年12月初,家住上海的王老伯在微信上收到陌生人的好友申请,添加对方后被拉入一个炒股群,群内有“资深导师”教成员如何通过炒股发家致富。

  将信将疑的王老伯按照“资深导师”的方法投资,没想到竟然小赚了几笔,但随后就开始亏损。此时,“资深导师”告诉王老伯,现在股市行情不好,投资虚拟币回报率更高。王老伯相信了,随即又被拉入另一个投资群,并根据客服提供的二维码登录某虚拟币投资平台购买产品。一开始,王老伯充值兑换40美元投资,对方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800余元人民币。见有盈利,王老伯逐步加大投资力度。至2023年1月,王老伯已陆续往平台充值累计人民币2700余万元,购买的虚拟币产品均中签,后台账户本金加收益显示已达人民币2亿余元。

  然而,当王老伯想将账户内的收益提现时却发现无法操作,联系客服后,对方以要支付个人所得税、系统维护等理由拖延。僵持中,王老伯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遂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下称“静安分局”)报案。

  静安分局随即展开侦查,经资金追溯、轨迹排查等,很快锁定了以李某(另案处理)为首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2023年2月至同年4月,警方在全国各地先后抓获59名回流人员。

  跨境“公司化运作”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为快速厘清该团伙组织框架、查明犯罪手法,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介入案件,从工作内容、赴境外时长、主客观证据标准等方面出发,引导侦查人员取证,至此一个层级清晰、分工明确、手法隐蔽的跨境“公司化运作”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团伙以李某为首,组织、雇用大量国内人员至境外搭建诈骗窝点,以“某某公司”为名,下设“某某国际”“某某城”等多个关联“博彩”网站或虚拟币投资平台,打着“导师指导”“稳赚不赔”等旗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该组织架构严密,“公司”分多个层级,除最高层的“老板”外,下设“主管”“大组长”“小组长”等多个管理层;分工明确,先以“网络赌博”“理财投资”等名义,将潜在群体引诱至群内,再通过在群内安插“群托”负责“炒群”,编造“稳赚不赔”“获利不菲”等虚假事实,诱导目标下载或登录该诈骗团伙搭设的各类App,最后直接利用后台控制输赢、限制提现等手法攫取钱款。

  截至案发,除王老伯外,还有30余名被害人受骗。2023年5月至11月间,与该组织有关的案件陆续被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先擒头目后抓共犯

  经查,该团伙已形成“平台搭建、推广引流、支付结算”的黑灰产业链,且反侦查意识较强,在境外均用绰号交流,回国后又处于分散状态。办案人员认识到,要想确保打击无遗漏,还要深挖细查上下游关联犯罪。

  为此,承办检察官通过前期已查明的各成员具体分工及已到案人员情况,快速锁定犯罪团伙中从事人员管理、后台控制等工作的核心人员,在证据确实、充分基础上,以涉嫌诈骗罪先行批准逮捕,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跨境追捕。目前,该诈骗团伙头目已被抓获。

  同时,检察官发现,虽然犯罪团伙通过现金发放大部分违法所得,但仍有部分人员会使用手机兑换人民币,遂以此为突破口,详细排摸是否存在其他赴境外诈骗窝点从事推广、客服、引流或提供资金“洗白”通道的人员,及时追诉,并对其中与境外诈骗人员存在犯意联络、稳定提供技术支持的前端黑产人员,依法认定诈骗罪共犯,从严惩处。截至目前,静安区检察院共制发追诉文书30余份,其中,已有10余名追逃人员陆续到案。

  打破涉案人员脱罪妄想

  “有的回流人员提出诸多不知情、没参与等辩解,想要撇清与诈骗窝点的关系。我们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让客观证据‘开口说话’。”承办检察官说。

  “我不知道”“没有看到过”“不认识”……李某到案后,仍觉得自己可以“逃过一劫”,在接受讯问时总是顾左右而言其他,甚至还杜撰了打工经历,试图和犯罪窝点撇清关系。检察官从客观证据切入,结合相关电子数据、书证等很快锁定李某的犯罪行为,将其批捕。随着调查深入,越来越多的同案犯指证李某参与境外犯罪,结合银行流水等证据,可以证实其参与犯罪长达近半年。面对上述证据,李某最终承认其赴境外后没多久就知道“公司在做诈骗的事”,但仍心存侥幸留在了公司工作。

  在被抓之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有一次赴境外从事跨境电诈的“履历”,后回国未满一年,她又赴境外在另一家公司做客服。被问到为何再次铤而走险时,赵某说,“想赚钱,干这个没有技术含量……在国外都是用外币结算,我觉得不会被抓……”

  事实上,赵某的说辞显然不能帮助她逃避法律惩罚。案发后,静安区检察院及时与公安机关研究,确定追赃挽损思路,加大对涉案资金的穿透分析,持续“打财断血”。最终,相关涉案人员在境外的违法所得亦会被依法追缴——“赚钱”与“不会被抓”,都成了一场梦。

  2023年6月至12月,静安区检察院陆续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对80余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23年7月至今年4月,法院陆续对上述部分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刑罚,各并处数额不等罚金,其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