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偷走朋友的品牌包包后,妄想以假替真蒙骗好友,哪知当场被识破。8月19日,经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4月的一天下午,罗某到朋友乐某家做客,闲来之余,罗某在屋内闲逛,看到衣帽间内的一个CELINE牌旅行包,罗某知道该旅行包系乐某在国外机场专柜购买,价值1万多元。想到自己债务缠身,债主频频逼债,顿时生起盗窃之意,准备偷走该旅行包卖掉还债。于是,罗某趁乐某不在,假装在衣帽间参观,顺手偷走了CELINE牌旅行包。之后,罗某联系了一家二手奢侈品回收店,以6500元的价格将旅行包卖掉。
当日晚上,乐某发现旅行包不见了,仔细回想当日只有罗某来过自己的房间,于是找到罗某询问旅行包是否为其所拿。罗某见事情已经败露,准备购买高仿旅行包以假乱真,为了拖延时间,其谎称自己只是暂时借用一下,马上就归还。之后,罗某通过搜索微店,以1300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同样款式的高仿包。乐某收到罗某归还的旅行包后,发现虽然款式一样,但实际收到的旅行包比原来尺寸小了一号,当场便识破了罗某的谎言,于是立即报警。
7月23日,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据罗某交代,自己是因为投资失败,欠了很多钱,所以才一时利欲熏心,偷了好朋友乐某的旅行包,卖掉的钱已被她全部用于归还债务及日常开销。案发后,罗某已赔偿乐某经济损失1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8月9日,慈溪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蒋杰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