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滨湖区院驻滨湖公安分局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干警,提前介入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以“三专模式”即专门少年警务人员、专门未成年人场所、专门心理疏导人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切实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
该案中,孙某(女,时年17周岁)因网络诈骗被滨湖公安分局抓捕归案,我院驻区公安分局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检察官办公室随即介入该案,了解孙某家庭成长经历、作案起因、帮教条件等情况,会同区公安分局未成年人警务人员,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共同制定讯问方案,与社工人员确定后续帮教措施,为后续案件的顺利办理打牢了基础。
2019年1月,我院与滨湖公安分局共建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我院在该中心设立了未检检察官办公室,双方制定了协作机制。滨湖公安分局根据配套工作机制,组建了专门的未成年人警务队伍,在分局办案中心内集中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讯问、询问等工作,对未成年人实行一站式讯(询)问工作机制,并安排专门熟悉未成年人工作的社工人员介入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我院检察官办公室则专门负责与公安少年警务人员对接,引导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和规范化办理,双方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矫正和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