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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数据公开】我院探索构建“1+N”社会化司法救助大格局助推乡村振兴
2022-04-26 10:20:00  来源: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我院在检察履职中,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法治惠民、乡村振兴、社会维稳的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构建“1+N”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整合民政、教育、妇联、退役军人事务部等社会力量,形成多元社会化大救助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开展司法救助20件,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联动社会化力量帮助19名受害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立足职能,把准救助航向。一是更新救助理念。树立司法救助是体现司法温情和检察情怀、为民办实事、善行义举的理念,坚持把司法救助放在服务大局中去谋划,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全年重点项目,列入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确定全年目标,每季度进行排查、分析,做到有序推进。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成立司法救助专业化办案小组,压实主体责任,由控申部门统一扎口。以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为重点,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先后开展了“未爱护苗”司法救助、退役军人救助等专项活动。三是拓展线索来源。受理司法救助的控申与办案部门加强沟通,定期会商,对司法救助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充分听取业务部门意见,根据申请人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等,共同商定救助方案。加强与交巡警中队和地方乡镇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形成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二、完善机制,搭建救助平台。一是量化救助分类标准。制定本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细化救助金发放数额计算方法,规范救助金发放标准,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同时将救助对象由刑事被害人单一情况扩大至刑事被害人、特殊情况下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申请执行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情形。二是健全救助衔接机制。与区政法委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构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审查全覆盖机制、优先从快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构建多元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助力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以及建立联合宣传机制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发现、流转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三是搭建救助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启动“远程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护未小滨”云平台,在线受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为司法救助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申请人按照平台详细的操作说明,足不出户就能在线上完成救助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后也能实时关注办理进度,从而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的目标。

  三、全面救助,传递司法温度。一是联动救助用力。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应救尽救”,全力保护。如在辖区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市区两级检察机关通力部署,妥善安排,对因案致孤的一名儿童,全力保护、综合救助,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找到儿童的爷爷并就其抚养能力进行调查,尽快落实监护、抚养问题。二是提升质效用心。依托救助,情同比心,持续关爱特困刑事被害人。在春节、三八妇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多次前往儿童家中探望,送上文具、书籍等学习用品,持续关注其心理状态,针对其近期情绪低落、厌学等情况联合区妇联制定心理救助督导方案,继续开展为期半年的心理咨询服务。三是落实期盼用情。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用情救助,释放司法温度。如犯罪嫌疑人杨某与工地其他人发生争执,上前劝阻的刘某某被杨某揣伤致使脚骨骨折,受伤后刘某某无法打工,未获赔偿,生活困难,只好回老家养伤。了解到刘某某因案致贫的情况后,我院及时联系刘某某指导其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滨检在线”-“检民互动”-“远程司法救助”平台,进行司法救助“云申请”,仅用时2天即完成云端远程取证和审批,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汇款给刘某某,刘某某深受感动。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