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仅仅是针对个案的答复会,更是一场生动的普法课。”日前,参加完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召开的一场信访公开答复会后,人民监督员李琦说出自己的感受。
当天公开答复的是一起合同诈骗案,因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达不到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将案件予以撤回,被害人唐某不服该处理结果,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并要求挽回经济损失。东西湖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受理此案后,审查认为该案现有证据不充分,公安机关将案件撤回处理并无不妥。该院将答复意见告知唐某后,唐某仍不服并多次信访。
为增强案件处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信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10月25日上午,东西湖区检察院就该案专门召开信访答复会,并邀请武汉市检察院、区信访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10余人参加。会上,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对唐某信访件办理过程及审查结果进行了公开答复。原案承办警官及检察官对案件办理情况、事实认定以及证据审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案件办理结果、理由以及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应邀参会的相关人员均认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答复有理有据,并从第三方的角度对信访人进行了疏导,就如何正确维权提出了建议。李琦表示,该案事实清楚、办案流程符合法律规定,承办人对相关法律问题也解释得通俗易懂。武汉市检察院检察官崔立新也认为,东西湖区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今天的答复会让我对法律有了进一步了解,我现在心服口服,今后也会用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经过公开答复,唐某最终接受了案件处理结果,也对司法机关为其提供的法律帮助表示感谢。
“公开答复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表明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助于提升检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主持答复会的东西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毅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在注重案件信息保密的同时,让控申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满足群众的知情权,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会进一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切实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