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第十届知识产权法蠡湖论坛在无锡召开。此次论坛以“AI环境下垂直领域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研究”为主题,邀请专家学者交流研讨并举行征文评比。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沈志刚,第二检察部干警王麒凯共同撰写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独创性认定的法律思辨》一文荣获三等奖。
文章指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地位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因其法律认定标准不清晰、制度机制不完善,导致实践中缺乏相关工作指引,影响了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鉴于此,文章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独创性”判断为核心,系统论证了人工智能活动与人类智力活动的本质,解析了当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提出了应当按照有限法律人格区分人工智能与人类的主体地位,并对其生成内容给予相应知识产权保护的本土化解决思路,为新兴产业权利保护提供有益借鉴。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促进理论调研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把握实践导向、坚持调研先行,做优做实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前沿理论研究,更好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