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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潜逃20年后,她找到了“回家的路”……
2020-02-03 13:35:00  来源:检察日报

  1973年出生的杨某曾经有着优越的生活条件,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学毕业后顺利被浙江省丽水市公路管理段机修厂录用,并被借调到某工程指挥部担任出纳。但是,面对赌博的诱惑,深受领导信任和同事好评的杨某却一步一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997年,杨某结识了来自澳门的“阿喜”,并与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自从第一次跟着“阿喜”到澳门的赌场赌博后,便一发不可收拾,逐渐输光了全部积蓄,每天只想着如何翻本。面对着指挥部几十万上百万元的工程款,杨某动起歪脑筋。她利用出纳的职务便利,以开具现金支票给自己的方式,陆续从指挥部的银行账户里支取公款,并将侵吞的公款拿到澳门赌博,或用于购买新款手机等。自1997年6月至2000年6月期间,杨某先后125次以开具银行现金支票给自己的方式,从指挥部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账户支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97万余元。

  2000年6月,因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指挥部的账目进行审计,杨某担心事发,从指挥部账户领取几十万元现金后便携款潜逃。从此,她开始了深圳、上海、北京、天津、江浙沪等地长达20年的逃亡生涯。在这期间,杨某从事过很多工作,小心翼翼地过着流浪的生活。

  “逃亡的日子好像惊弓之鸟,听见警笛声就害怕,同时又想家想父母,想自己怎么就走上了这条不归路?想打电话回家又不敢,无法面对家人。想打电话到单位更不敢,无法设想如何面对之后的牢狱生活。我整夜失眠,无数次落泪、无数次后悔,只能用烟酒来麻痹自己。”

  在电视新闻上看到各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获得宽大处理的报道,杨某坚定了回家自首的决心。“一个20年前犯的罪,一条用了20年去后悔、去认识、去寻找的回家之路。”这是杨某在悔过书中吐露的心声。

  2019年11月7日,杨某走进丽水市检察院的大门投案自首。同年12月27日,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杨某以贪污罪依法提起公诉。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