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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不为薪愁,在这里打工有安全感
2020-06-08 09:46:00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了市区一个建筑工地,与人社局、城建局的工作人员一起,结合典型案例向工人们解答维权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施工建设单位讲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名山东籍的工人告诉检察官,他曾被欠薪,后来当地检察院帮他要回了工资,企业复工后,他就回来了。

  据了解,自南平市各企业逐步实施复工复产以来,有类似“被欠薪”遭遇的农民工,很多选择返回南平。他们说:“在南平打工,检察机关每年都在关注务工人员权益,有法治保障就不为薪愁!”

  源头管控:紧抓制度落实,促进司法衔接

  “疫情期间,企业成本加大,但不能以此为由拖欠工人工资。”今年2月20日,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在走访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时,了解到该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员工基本工资准时发放无拖欠,各项防疫措施和保障员工生产安全的举措也在积极落实。

  2018年,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中,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借助信息共享机制,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走访排查,发现其中有8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于是,该院立即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最终促使多家在建项目主管行政部门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1万余元,促成区交通局制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及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从源头上降低了农民工被欠薪的风险。

  此外,南平市检察机关着力加强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建设,政和县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工作措施》,邵武市检察院与法院、人社局、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举措,凝聚多部门维护农民工群体权益的强大合力。

  “我们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从源头管控,促进司法衔接等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农民工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不畅,企业落实制度打折扣等难题。”南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胡敬春说。

  依法治理:严惩恶意欠薪,形成司法震慑

  2019年8月12日,光泽县检察院起诉的被告福建某轻工业制造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当庭宣判,该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袁某组织一批农民工施工建设公司厂房后,拖欠工人工资22万余元。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两次送达《责令改正指令书》,但袁某拒不执行,并以逃跑、躲避的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发后,光泽县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和锁定证据,并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为案件成功办理奠定基础。

  “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摸排相关线索,及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胡敬春告诉记者,为严厉打击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尤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存在的欠薪问题,南平市检察机关秉持快速、高效、优质的办案原则,开辟案件办理快速通道。

  在有力的司法震慑下,2月至今,南平地区暂未发现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及复工复产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宣传引导:增强维权意识,提供司法保障

  “讨薪难”,难在如何讨,重在知法用法。对此,南平市检察机关着力强化宣传引导,化解工企矛盾。

  2月中旬,根据市委有关要求,南平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赴企业一线开展为期6个月的“派驻”蹲点工作。在重点了解和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难题的同时,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员工保障自身权益的普法宣传。

  “原来,疫情休假期间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有了检察官给我们普法,我们知道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在听完检察干警的释法后,农民工老张高兴地竖起了大拇指。

  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采取多角度、多元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农民工群体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特别是全市检察机关以铸造南平检察“匠心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十进、百场宣讲”活动211场次,向农民工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检企联系,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用工单位责任担当,提高社会治理、企业治理效能。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