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检,刚才收到消息,铁塔公司已经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承诺近日将对建在古长城遗址上的违建信号塔进行拆除。”9月13日一大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仕瑛就接到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晓雷打来的电话。
这个结果来之不易。从发现信号塔建在古长城遗址上,到发出检察建议,再到举行公开听证会,进而召开多部门联动的协调会——这起公益诉讼案件倾注了检察干警们太多的心血。
元宝山区境内现存战国时期燕北古长城遗址,属于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春季,元宝山区检察院在对文物保护情况进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时,发现平庄镇黄安铺村砖瓦窑村民组的一处燕北古长城遗址上,竟然矗立着一座高达50米的通信信号塔。既然古长城遗址已经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上怎么会有信号塔?这让具有历史学考古专业背景的张仕瑛既心痛又心急。
该院检察官立即刨根问底展开调查。他们在向元宝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详细了解的同时,还就此事多次到社会走访调查,最终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此信号塔在2006年就建成了,由于违反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该信号塔属于违法架设。2007年,当时的元宝山区文体局曾对这一行为进行查处,作出了限期拆除信号塔、在文物部门指导下恢复原貌,并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该公司缴纳了35万元罚款,另外15万元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缴纳,信号塔也未拆除。
检察官进一步询问原违建的通讯公司,通信公司称,2015年11月,根据国家政策,该公司已经将包括涉案通信铁塔在内的所有基站相关产权移交给某铁塔公司。他们认为,既然信号塔早已移交,任何法律问题就不应由该公司承担,而应由接收的某铁塔公司承担。
而某铁塔公司认为,尽管这一信号塔现在属于该公司管理,但其对以前违建事实并不知晓,也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两个公司在拆除信号塔、补缴15万元罚款及信号塔重建和损失赔偿问题上,发生了分歧。
该院及时向上级院进行请示汇报,并通过执行监督向元宝山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恢复对本案的执行。随后,法院追加了该铁塔公司为被执行人,但两家公司纠缠不休,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为尽快明晰责任,督促收缴剩余罚款,并确保古长城遗址恢复原貌,8月27日上午,该院探索“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模式,组织召开了一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公开听证会,对违建信号塔的责任划分、罚款补缴和拆除问题来了一次公开听证。听证会收到了良好效果。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几家部门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近期,这座“种”在古长城遗址上达十几年的信号塔将被拆除,古长城终将恢复原有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