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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上海首个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意见出台 首批6名监护监督员上岗
2022-01-24 11:17: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王晓阳)近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7个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同时首批接受聘任的6名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员上岗。当天,来自实务界与理论界的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现场研讨。

  按照《意见》规定,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负责接受相关线索、对监护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聘任监护监督员等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在开展涉未成年人工作中,各参与单位若发现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当、监护缺失或缺位等问题,可将线索移送至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由保护中心对未成年人监护状况组织调查评估,调查评估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未成年人监护质量、监护人监护能力等。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对监护状况存在低、中或高风险的,分别采取提供生活照料、进行教育指导、设立监护监督员或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对未成年人权益予以保护。针对有风险的对象,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正遭受人身暴力侵害或面临人身暴力侵害现实危险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有关参与单位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此外,《意见》明确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联席会议由虹口区检察院负责召集,由《意见》各参与单位派员参加,是对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进行沟通协调的专门会议。

  此次受聘的首批6名监督员主要由儿童主任和青少年社工组成。监护监督员将定期对监护人的监护行为、监护状况进行调查并做好记录;紧急情况下可对监护人的监护行为、监护状况进行临时调查;在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时,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临时生活照料等。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