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晶)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决定追授因公牺牲的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蒋春尧同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向他学习。
蒋春尧,生前任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蒋春尧同志始终保持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历经多个岗位锻炼,成为法律工作行家里手,指导办理各类案件近1000件,审查批捕了社会高度关注的“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一大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出色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10月19日晚,蒋春尧同志因连续工作操劳过度,突发疾病医治无效,因公殉职。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蒋春尧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生动教材,组织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向蒋春尧同志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守好“红色根脉”,打造“重要窗口”,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据悉,蒋春尧同志因公牺牲后被追授为“全国双百新时代政法英模”“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最美浙江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