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我院办理的督促保护薛福成墓及坟堂屋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10大典型案例之一。这是继今年4月我院办理的系列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之后,再次入选。
2018年6月,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薛福成墓坟堂屋内部分场地杂草丛生,屋顶已毁损,坟堂屋保护范围内部分建筑被改建为茶叶加工厂,文物原状及历史风貌严重受损。我院遂展开调查,通过实地勘察、深入走访、多方沟通协调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滨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和整改。上述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分别依照职能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罚,对薛福成墓坟堂屋进行了整改修复。2020年8月,坟堂屋修缮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坟堂屋重新向社会公众展现其历史风貌。
由于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新重点,我院高度重视该案办理: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职能。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对照文物基本资料、运用无人机技术对被封闭的坟堂屋整体状况及内部情况进行拍摄,对比谷歌地图历史图像以及航拍图片,确定了文物保护单位遭到损毁的实际情况。同时,经调查核实确定了该茶叶加工厂厂房建设未经审核,违反了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在坟堂屋保护范围内擅自建造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厂房,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律规定。随后,我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最终推动破坏风景名胜区的违法建筑得以拆除,受损文物得以修缮。二是加强检察社会治理职能延伸。我院在个案办理中注重挖掘文物保护中存在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在本案的基础上开展类案排查,积极与文保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发现无锡市人民政府自1983年至2016年陆续公布了五批379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但一直未公布实际已划定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范围,导致文物部门执法缺少关键依据,遂提请无锡市检察院向无锡市人民政府进行书面报告。最终,促成无锡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0日出台《关于公布无锡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遗迹控制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对全市275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迹控制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具体、明确的划分,并形成图纸,在全市公布,有力推动了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发展。三是注重典型案(事)例培育工作。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培育,依托本院典型案(事)例撰写小组,由调研工作人员牵头第四检察部,提前梳理典型案事例线索,确定以公益诉讼履职加强文物保护为主题,动态跟踪案件办理进度,集中办案骨干进行典型案例撰写,检察长亲自把关材料提炼,及时商请市院条线部门进行指导,准确把握上报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最终高度总结了我院办理该案的经验,并入选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用好现有政策和法律,积极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针对该领域的重难点问题强化案件办理,多举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