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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委马良书记对我院检察工作作出肯定批示
2020-12-16 13:30: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近日,滨湖区委马良书记对我院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作出肯定批示:“向区检察院获得的荣誉表示祝贺,向区检察院为全区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区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四大检察’持续协调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深化,确保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在全市继续保持领先,为全区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马良书记的批示是对我院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我院基层院建设和发展以及检察履职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我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区委马良书记的批示精神,我院第一时间对马书记的批示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结合实际明确了五项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院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会公报和视察江苏时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化对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智慧和力量,更加坚定自觉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是在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上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将检察工作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滨湖区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打造优势独具、功能独具、魅力独具的高质量发展标杆区这一目标,围绕滨湖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部署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更加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体现检察机关应有担当和作为,以检察履职的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三是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立足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法治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解决“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平安法治滨湖建设中,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四是抓好“十四五”期间检察工作谋划。坚持 “检察工作领先发展、检察队伍率先发展”的目标不动摇,积极谋划,与时俱进地审视检察工作的目标定位、发展方向、理念思路和机制举措,科学谋划好“十四五”时期滨湖检察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研究思考、明确思路举措,找准自身方位,不断形成更多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成果,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亮点品牌,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影响力。

  五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大力推进检察监督能力建设,抓牢抓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全员综合素能、办案水平提升,促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省院十条禁令”等,进一步规范检察官职权。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使全体检察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