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自2012年以来第六次获此殊荣。
今年以来,我院检察宣传工作紧紧抓住宣传工作重点,围绕检察工作中心,把握宣传导向,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较好地宣传了滨湖检察工作和滨湖检察形象,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今年以来,我院已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19篇,中央级17篇,省级28篇,市级91篇,网络83篇,制作法制节目16个。其中,《检察日报》15篇,《法制日报》2篇;《江苏法制报》23篇;《清风苑》2篇;《扬子晚报》20篇;正义网、法制网、江苏检察网42篇。
宣传中,我院注重突出亮点、特色工作,如《法制日报》报道了我院聚焦快递领域犯罪呼吁加强行业监管、以检察建议推动无锡市工伤保险给付模式完善等工作情况;《检察日报》报道了我院推行专业化办案组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成效及专业化精准预防服务民生发展等相关做法;《江苏法制报》报道了我院服务生态环保、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普法帮教、检察官助理谈司改体会等工作;《无锡日报》专版报道了检察机关坚决打击破坏生态、民生领域犯罪行为及我院精准预防职务犯罪的做法。同时,围绕履职报道案例,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案例通讯近200篇,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百姓权益的成效。加强与电视台协作,在江苏城市频道《法治集结号》、无锡电视台《检方一线》播出法制宣传片,通过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对社会公众起到强烈警示和安全提醒作用。
此外,我院在加强江苏检察集群网门户网站建设基础上,高度重视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在集群网站、微博上更新文字信息、图片新闻、宣传视频等300余条;精心制作微信95期;在案件信息网公布重要案件信息53条,全面宣传、展示了“活力、实力、魅力”滨检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