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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在5家餐厅均吃出石子,巧合还是蓄意?
2024-08-26 10:00:00  来源:检察日报

  张某、牛某3天内连续在湖北武汉不同商场的5家餐厅吃饭时吃出石子状异物,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相威胁,要求餐厅免单及支付赔偿金,累计索要4000余元。当两人在武汉市武昌区某餐厅再次企图“索赔”时,因餐厅报案,被警方当场抓获。近日,张某、牛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和八个月,各并处罚金3000元和2000元。

  2023年国庆假期期间,武昌区公安机关接到商家举报,称两名男子短时间内连续在同一商场的两家餐厅就餐,均以食物内有石子为由向商家索取赔偿。民警调查发现,两人此前还以同样方式在武汉其他餐厅索要钱财,有敲诈勒索嫌疑。

  “这两个人点了一桌子菜,吃了半个小时左右,那个比较瘦的(张某)突然叫服务员,说在米饭里吃出了石子,损坏了他的牙齿,问我们怎么处理,另一名男子(牛某)在旁边帮腔。”某餐厅工作人员回忆道,“一开始我们提出给他免单,并附送一些礼品,没想到他突然很大声地说在店里吃出了石子,如果餐厅不赔偿他就如何如何,影响了其他顾客就餐和店里的生意。”事后,餐厅工作人员带张某前往医院就医,发现其并没有受伤,张某旋即改称餐厅食品卫生不合格,要求按就餐价格10倍赔偿。在店家报警后,张某改称只要300元赔偿即可。最后,张某接受了免单处理,并拿着店家给的两袋大米匆匆离开了。

  尝到甜头后,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日,两人继续以相同手法作案。张某假装在饭菜中吃出石子,并以口腔受伤等为由向商家勒索赔偿,牛某则在旁帮腔、作证。直至案发,两人先后在5家餐厅“索赔”4000余元。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在讯问过程中,两人拒不认罪,张某坚称连续吃到异物纯属巧合。详细审查全案证据材料,检察官发现两人的供述和辩解存在诸多矛盾和疑点,也与常理不符。张某3天内接连在5家餐厅吃出同样的异物,并且口腔受伤,而一同用餐的牛某及其他顾客均未吃出,张某等二人还在同一天中午的两个小时内连续前往两家餐厅就餐,而后均以发现石子为由向商家“索赔”。在5次“索赔”过程中,两人的经历、异物类型、话术等高度一致。检察官一方面紧扣案件疑点精准讯问,努力还原法律事实;一方面充分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并将获得的有关证据线索及时和侦查机关进行沟通,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补充、固定关键证据。张某、牛某在就餐过程中自导自演,通过制造异物敲诈勒索餐厅财物的犯罪事实逐渐明晰。

  检察官认为,张某、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恐吓的方式索取他人财物4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虽然两人拒不认罪,但相关证据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2024年2月,武昌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张某、牛某二人提起公诉。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张某、牛某当庭认罪悔罪。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