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管莹 通讯员张晋毓 周玲)近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检察官王英杰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来到该市经济开发区兴城村综合服务中心的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对该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正赶上饭点,他们看到经营区内就餐的人很多,地方小吃、特色面点、烧烤饮品一应俱全,20多家摊位被布置得整整齐齐,相关经营证照也在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
2023年3月,经济开发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朱鸿钧向扬中市检察院提供了一条线索,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有多条道路存在流动摊贩占道售卖食品的情形。“园区内入驻了很多企业,人员相当密集,对餐饮的需求也大,一到下班时间,几家大企业门前全是售卖食品的流动摊位,把出行道路堵得严严实实,尘土飞扬,食品安全也存在隐患。”朱鸿钧表示。
收到线索后,扬中市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现场调查。检察官发现,这些流动摊位未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摊贩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信息,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摊点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防尘、防虫、防蝇等设备都不完善。走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后,检察官了解到,该路段属工业园区内公共道路,货运车辆往来频繁,流动摊贩的违法经营行为不仅造成周围路段交通拥堵,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更为突出。
随即,该院对此立案,并分别向属地政府、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流动摊贩违法经营问题予以疏导整治。
为推动问题尽快解决,检察建议制发后,该院还组织上述3家单位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研讨会。会上,检察官借鉴其他地区经验,提出可规划设置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的意见,获得与会单位的响应。
2023年5月,3家单位分别作出书面回复,并第一时间组成整治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属地政府负责将园区内流动摊贩登记造册,纳入执法部门统一管理,并划定监管重点区域。3家单位抽调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共计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分早、中、晚三个时段重点进行检查,指导、督促食品摊贩持健康证明和食品摊贩公示卡上岗。
综合考虑流动摊贩就业问题以及园区职工的实际需求,3家单位多番论证后,决定由属地政府投资300万元,在工业园区内的兴城村委会北侧规划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实现定点经营、有序监管。
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从2023年8月起施工建设,2024年初投入运营,截至8月已设置26个摊位,还设置了厕所、垃圾收集点等公共基础设施。近期,由属地政府、扬中市城市管理局、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的巡查组对摊贩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进行快速筛查,共快检摊贩食品及原料36批次,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