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滨湖区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4件41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16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移送职务犯罪线索函1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恶线索1次,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化发展。
一是全面部署,建章立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迅速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书;相继5次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机制》、《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工作意见》、《关于联合查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赃款赃物工作意见》等文件或会议纪要,完善配套机制,加强协作、完善监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二是规范办案,维护公义。聚焦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注重深挖犯罪链,开展“砺剑”行动,重点打击具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套路贷、非法传销等犯罪。开展“飓风”行动,重点打击涉黄赌毒类犯罪,督促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整治休闲娱乐场所、游戏场所等,挖掘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树立精细化办案理念,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严格比照涉黑涉恶案件四大构成特征,有的放矢全盘把握案件,成功办理了江苏省公、检、法、扫黑办督办的梅某某等10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此案系滨湖区首例“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0名被告人最终获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了群众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加强总结,提升质效。摒弃就案办案,运用大数据思维,加强办案总结,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2018年以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呈五大特点需惩防结合严厉打击》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大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对金融和治安秩序的监管、深入开展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业化水平等检察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