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滨湖区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作、加大工作力度,专项斗争取得了新进展。去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19件58人,铲除了多个涉黄、涉赌、“套路贷”等黑灰色“产业链”,维护了地方平安,净化了社会风气,为保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抓领导部署,“四项措施”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一是抓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融入干警思想认识、全院工作推进之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业务培训、全员应知应会测试、扫黑除恶知识小课堂,将干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本院的部署上来。二是抓组织部署。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2018-2019年全院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召开全院干警大会、3次党组会、4次专题推进会进行部署和推进。三是抓责任落实。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书,明确扫黑除恶重点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时间节点,注重压力和责任的传导,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地落实。四是完善台帐管理。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台帐,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开展分析统计,跟踪落实情况,及时收集上报工作信息。对扫黑除恶工作整体开展情况按月向上级汇报,按季度进行工作总结,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指导和督查。
二、抓机制构建,“三个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是建立专业化办理机制。选拔骨干力量组建涉黑涉恶专业化办案组,负责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各个环节,有效做好侦捕、捕诉、诉判衔接。建立领导挂帅办理机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有一名领导挂帅,直接参与案件办理。二是建立内外衔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通过办案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宣传、线索摸排等工作。加强与法院、公安、监察委员会等部门协作配合,签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商机制和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落实引导侦查和庭前会议制度。在公安侦查阶段,派员提前介入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把握案件证据关口。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证据裁判规则、法律适用等问题,会同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从实体和程序等角度对案件进行把关,全面保障案件质量,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成“铁案”。
三、抓案件审查,“三个坚持”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是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持续瞄准容易滋生黑恶问题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将黑恶势力容易涉足和操纵经营的“黄赌毒”、高利贷、套路贷、非法捕捞、校园欺凌等列为重点打击领域。针对涉黑涉恶类案件,开展专题行动,2018年开展了惩治涉赌类犯罪“飓风”行动、2019年开展了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铁腕”行动,作为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同步推进。二是坚持依法依规确保质量。强化证据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依法履职,针对2017年发出的2起聚众斗殴立案监督案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破获了组织卖淫、寻衅滋事的朱雪征、朱雪飞等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三是坚持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全面梳理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法规、会谈纪要、规范性文件,形成《涉黑涉恶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汇总》。对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刑事指导案例进行专题学习,深入研究个案特征,结合本院办案撰写典型案例4个。
四、抓线索排摸,“三个深入”攻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一是深入抓好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制定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的管理规定,要求本院各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强对案件中是否存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是否存在“关系网”、“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的审查,对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由院扫黑办进行集中管理。二是深入集中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开展线索集中摸排专项行动,对近年来已经办理的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捕捞、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类型的刑事案件以及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汇总,进行再排查、再摸底,排查涉黑恶问题,经过排查,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恶线索5件。三是深入排摸保护伞和关系网线索。除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讯问时必须讯问有无保护伞外,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过程中也加强对“保护伞”线索的排查,发现线索后与区、市监察委进行对接,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目前已向区监察委移交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3件。
五、抓宣传发动,“三项举措”形成扫黑除恶工作浓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严打”的社会氛围,制作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宣传单1000余份;积极运用检察外网、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检务大厅等媒介平台发布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纸质媒体、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10余期。二是加强分析研判。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发现新问题,对其中反映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形成信息简报4期、专期分析报告1期。该院关于《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呈五大特点需惩防结合严厉打击》,得到了滨湖区委书记、区长的批示肯定,为党委政府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了决策参考。三是延伸办案效应。组织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观摩,筹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视频,加强社会警示教育,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效应辐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