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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周某某与王某某在无锡市滨湖区某工地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周某某被王某某扔砸的工具击中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周某某未得到相应赔偿,遂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经查,被害人周某某年近40,父母年事已高需要赡养,一双年幼的儿女在读,目前已举债支付治疗费用15万余元,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无赔偿能力。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我院控申部门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报经区政法委审批后,第一时间向周某某发放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解决其燃眉之急。周某某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工作非常感激,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