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下午,我院举行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座谈会暨检察荣誉章颁发仪式,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群,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宏伟,政治处负责人及获得荣誉章的部分干警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开始前,我院陈利群检察长为从检满30年参加座谈会的11名同志颁发了检察荣誉章,与会人员共同回忆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的峥嵘岁月,回望了40年来的重大变革与发展,抒发了从检30余年的检察情怀,展望了新时代检察事业的蓝图。
检察荣誉章,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中央颁布的《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报请中央批准,为检察事业作出贡献的检察人员颁发的荣誉性纪念章,体现了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干警的深切关怀。这次检察荣誉章的颁发范围是在检察机关从事检察工作累计满30周年的在职在编和退(离)休人员,我院共有18人获此殊荣。
获得检察荣誉章的干警对党中央和高检院的深切关怀表示了感谢,在职干警表示继续坚守检察岗位,积极奉献,并把宝贵经验传授给年轻干警,退休干警表示将发挥余热,为检察工作添砖加瓦,为社会多做贡献,展现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
陈利群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和全院检察干警,向获得奖章人员表示了崇高敬意和衷心的祝贺,对检察干警30余年的奉献和担当表示了感谢。就如何传承检察荣誉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识意义,感谢关怀。检察荣誉章,不仅是检察个人荣誉,更是检察集体荣誉,代表了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用汗水和心血乃至生命谱写的人民检察事业新篇章。我们要深刻认识重要意义,知恩感恩,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自律,展现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二要珍惜荣誉,树立榜样。颁发“检察荣誉章”既是向老同志表示敬意和感谢,也是教育引导年轻检察人员,传承和弘扬好检察前辈的奋斗精神敬业精神和事业情怀。作为检察事业建设改革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要切实珍惜荣誉,在全院树立榜样,为青年干警引好路。三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无论是在职干警,还是退休干警,都要不忘初心再出发,关心滨湖检察成长,关心年轻干警成长,在滨湖检察发展上发挥自身特殊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