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5%,较上年度下降47.11%;公务接待费支出 2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4%,较上年度上升171.52%。会议费1.93万元,较上年度下降30.07%;培训费46.91万元,较上年度上升77.4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13万元。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0.13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强节约意识,尽量减少公车出行,特别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的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的燃油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及汽车年审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2.公务接待费24.6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的增多。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780人次。主要为接待业务条线的调研。
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省开支。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130人次。主要为召开业务专题会议。
4.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6.91万元,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5个,组织培训780人次。主要为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各业务条线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