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公开格式及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内设检察长办公室 、院办公室、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科、侦监科、公诉科、未检室 、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荣巷检察室、马山检察室、华庄检察室、民行科、预防科、控申科、纪检组、监察科、案件管理监督科、检察技术信息科
3、人员情况:本院去年年末95人,调进5人,退休4人,年末为96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市院提出的“双争”目标和“六个始终支持,六个奋进有为”的部署要求,以及本院年初制定的“以六个重点为抓手”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我院共受理提请审查批捕474件785人,同比下降16.1%和1.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69件974人,同比下降3.9%和5.1%,经审查,批准逮捕341件528人,审查起诉650件945人。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严格遵守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在工程建设、拆迁和惠农补贴等领域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22人,其中受贿案5件5人,利用影响力受贿案1件1人,单位行贿案5件11人,渎职案件3件5人,其中涉案金额20-300万元的6件12人,300万元以上的4件4人,大案比例100%。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开展精细化监督,坚持主证复核,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防止错捕漏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件2人,落实案件质量点评通报机制,开展办案人员到基层派出所巡回点评工作,敦促侦查机关全面规范取证。探索审查批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对5起案件试行公开审查。
(四)强化内外部监督措施,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从内部、外部两方面着力,继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纪检监察、案件管理、流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规范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总计 31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 419.63 万元,增长 15 %,支出总计 314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 419.63 万元,增长 15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公积金、购房补贴及提租补贴基数比例的提高增加支出较大。
(一)收入总计 314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104.94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375.57 万元,增长 13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公积金、购房补贴及提租补贴基数及比例的提高增加支出较大。
2.年初结转和结余 44.06 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以前年度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3149 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 2317.5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部分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73.53 万元,减少 3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补充医疗费、生育保险等。与去年相比减少8.31万元,减少7%
3.城乡社区支出463.34万元,弥补公用经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原因年中遇政策性调整人员支出事项,追加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65.15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于去年相比增加38.1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去年工资基数的增加以及公积、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比例的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 314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4.94万元,占 98%;以前年度结转44.06万元,占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 31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49 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104.9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5.9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公积金、购房补贴及提租补贴基数及比例的提高增加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3104.9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75.94万元,增长 13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公积金、购房补贴及提租补贴基数及比例的提高增加支出。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6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04.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遇政策性调整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1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655.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1.91万元、津贴补贴945.09万元、奖金195.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2.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39万元、离休费15.75万元、退休费281.14万元、住房公积金135.6万元、提租补贴67.79万元、购房补贴61.76万元。
(二)公用经费 759.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83万元、印刷费10.82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7.54万元、电费43.88万元、邮电费43.58万元、物业管理费47.51万元、差旅费102.26万元、维修(护)费24.38万元、租赁费27.35万元、会议费1.93万元、培训费46.91万元、公务接待费24.6万元、被装购置费58.35万元、劳务费27.71万元、工会经费33.27万元、福利费29.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2万元。
(三)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64.5万元。其中:离休费15.75万元,退休费281.15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公积金135.6万元,提租补贴67.79万元,购房补贴61.76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25.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2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2.5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2.2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19.63 万元,增长 1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遇政策性调整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增加。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6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遇政策性调整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14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655.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1.91万元、津贴补贴945.09万元、奖金195.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2.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39万元、离休费15.75万元、退休费281.14万元、住房公积金135.6万元、提租补贴67.79万元、购房补贴61.76万元。
(二)公用经费 759.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83万元、印刷费10.82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7.54万元、电费43.88万元、邮电费43.58万元、物业管理费47.51万元、差旅费102.26万元、维修(护)费24.38万元、租赁费27.35万元、会议费1.93万元、培训费46.91万元、公务接待费24.6万元、被装购置费58.35万元、劳务费27.71万元、工会经费33.27万元、福利费29.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2万元。
(三)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64.5万元。其中:离休费15.75万元,退休费281.15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公积金135.6万元,提租补贴67.79万元,购房补贴61.76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25.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2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2.5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2.2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1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5 %,较上年度下降47.11%;公务接待费支出 2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4 %,较上年度上升171.52%。会议费1.93万元,较上年度下降30.07%;培训费46.91万元,较上年度上升77.4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13 万元。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20.13万元,完成预算的 8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强节约意识,尽量减少公车出行,特别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的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的燃油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及汽车年审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1 辆。
2.公务接待费24.6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2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的增多。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50批次, 780 人次。主要为接待业务条线的调研。
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9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省开支。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6 个,参加会议 130 人次。主要为召开业务专题会议。
4.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46.91 万元, 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5个,组织培训 780 人次。主要为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各业务条线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6年度不涉及该决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84.6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83万元、印刷费10.82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7.54万元、电费43.88万元、邮电费43.58万元、物业管理费47.51万元、差旅费102.26万元、维修(护)费24.38万元、租赁费27.35万元、会议费1.93万元、培训费46.91万元、公务接待费24.6万元、被装购置费58.35万元、劳务费27.71万元、工会经费33.27万元、福利费29.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2万元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25.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采购情况表
十三、 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