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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滨湖检察院部门决算
2016-09-12 10:52:00  来源:

  2015年度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公开基本格式及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本单位内设检察长办公室 、院办公室、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科、侦监科、公诉科、未检室 、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荣巷检察室、马山检察室、华庄检察室、民行科、预防科、控申科、纪检组、监察科、案件管理监督科、检察技术信息科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平安滨湖建设。

  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金融管理秩序和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等犯罪,对王壹国等人冒充物流人员诈骗、姜伟明“无房二卖”合同诈骗等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10件17人,成功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亿余元、受害人多达800余人的林友东、叶琼、江苏恒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集中办理危害资源环境案件3件13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7件35人。加大对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突出打击制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起诉知识产权案件2件3人。同时,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高校、企业等12家单位建立滨湖区知识产权保护同盟,为高新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切实加强特殊人群保护。依托“光曦工作室”、“关护教育中心”等平台,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维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惩防结合,注重防腐。

  加大查办大要案件力度。继续加大对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公用事业、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1件17人,其中滥用职权案1件3人,受贿案4件4人,行贿案5件8人,挪用公款案1件2人。突出查办大要案,现已立案侦查的反贪案件均为大案,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科处级比例28.6%,涉案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且单笔均达到大案标准,其中50万元至100万元4件7人,100万元以上5件6人,大案比例100%。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无锡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横山草堂迁建工程开展招投标阶段的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工作,对省重点工程灵山五期工程进行专项预防;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工作站;出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在全区转发,并为3574个建设(招标)单位、6731名工程项目负责人上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在为某公司进行查询时给被查询人“洗冤正名”助其顺利参与招投标。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决防范发生冤假错案,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4人,纠正漏捕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加强存疑不捕案件后续侦查和监督,与公安分局会签《意见》,防止案件不捕后出现久侦不决情形,侦监部门就2013年至2014年存疑不捕案件补侦情况形成的报告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关注。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按期对交付执行、终止执行、收监执行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向法院、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2次,发出检察建议31份。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与区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机制座谈会,强化对辖区行政处罚人员的监控力度,发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告知书4份。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2名在押罪犯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依法对法院作出的2例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发出《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意见书》、《收监检察建议书》,促使法院改变决定,对两名罪犯收监执行。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43件,审查终结4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一般检察建议6件,申诉和解1件,建议抗诉3件,抗诉案件法院改判4件。监督虚假诉讼2 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8件。我院建议提请抗诉的张某某与无锡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再审改判为当事人挽回损失56万余元,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三、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精心组织抓推进。强化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和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及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责任,动员全体干警通过会议学习、专栏宣传、部门自学等方式,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重要意义、工作任务以及具体要求。

  排查问题助整改。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走访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纪委、公安分局、法院、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第一看守所等27个单位,听取意见建议。先后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群众代表座谈,以及公安、法院、政法委、司法局人员和律师代表座谈,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向公安人员、法院人员、律师、街道社区干部以及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表及征求意见函100份,听取对我院工作作风、法治理念、司法规范、敬业精神、专业程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予以整改。

  强化监管保质量。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应用为中心,抓好案件进出口管理、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

  推进公开促公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依托外网平台,进一步加大司法办案信息和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以公开赢公信,倒逼司法办案规范化,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498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88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18条。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坚持从严治检,狠抓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组织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等专题学习。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党纪制度,带头坚定政治信仰、加强党性修养、恪守职业良知、永葆政治本色。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完成对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考察工作,认真做好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转正考核,公务员、聘用人员招录、管理,法律职务、警衔晋升等工作。

  着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制定全年教育培训、岗位练兵计划,精选实务性强的课程,邀请资深教授、实务专家授课。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的培训、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培训、本院全员走进高校素能培训等;继续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通过结对帮带、多岗位锻炼、下基层接访、法律文书制作比赛、“一对一”辩论赛、“精细化”公诉研讨会、主题演讲等方式,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能,提升司法办案能力。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继续推进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宜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本院业务、办公用房改扩建工程、聘用制人员招录等工作的监察;结合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省院、高检院对相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围绕“正风提效、规范司法”主题,组织开展“510思廉日”、“四个一”系列教育活动。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收入2729.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71.17万元,增长2%;支出总计 2729.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71.17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水、电、气、汽油的价格波动。

  (一)收入总计 2729.37 万元。即:

  1.财政拨款收入 2729.37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71.17 万元,增长 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支出总计 2729.37 万元。即:

  1.公共安全(类)支出 2391.09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商品服务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64.29 万元,增长 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上升及办公费用的上升。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2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4.2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15年起交纳生育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227.0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27.3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 2729.3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729.37万元,占 1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 2729.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29.37 万元,占 100 %。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收入2729.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71.17万元,增长2%;支出总计 2729.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71.17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收入2729.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71.17万元,增长2%;支出总计 2729.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71.17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水、电、气、汽油的价格波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2729.3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71.17 万元,增长 2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变动及水、电、气、汽油的价格波动。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5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29.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的变动使工资福利、医疗保障支出增加。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 229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91.09 万元,完成预算的 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检察支出的增加。

  2、医疗保障。预算97万元,决算数111.26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2015年行政单位开始交纳生育保障。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0万元,决算数227.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部分人员工资的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29.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31.1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02万元、津贴补贴887.61万元、奖金160.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1.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35万元、离休费15.04万元、退休费244.35万元、抚恤金28.39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住房公积金126.1万元、提租补贴44.75万元、购房补贴56.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

  (二)公用经费 685.6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1万元、印刷费6.7万元、咨询费0.21万元、手续费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4万元、邮电费60万元、物业管理费40.47万元、差旅费72.03万元、维修(护)费182.03万元、租赁费5.52万元、会议费2.76万元、培训费26.43万元、公务接待费9.06万元、被服购置费25万元、劳务费19.11万元、工会经费35.51万元、福利费3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6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7.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29.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1.17 万元,增长 2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变动及水、电、气、汽油的价格波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597万元,支出决算为 2729.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5 %。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的变动使工资福利、医疗保障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29.3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31.1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02万元、津贴补贴887.61万元、奖金160.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1.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35万元、离休费15.04万元、退休费244.35万元、抚恤金28.39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住房公积金126.1万元、提租补贴44.75万元、购房补贴56.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

  (二)公用经费 685.6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1万元、印刷费6.7万元、咨询费0.21万元、手续费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4万元、邮电费60万元、物业管理费40.47万元、差旅费72.03万元、维修(护)费182.03万元、租赁费5.52万元、会议费2.76万元、培训费26.43万元、公务接待费9.06万元、被服购置费25万元、劳务费19.11万元、工会经费35.51万元、福利费3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6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7.7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8.0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9 %;公务接待费支出 9.0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8.0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38.06 万元,完成预算的 7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报废2辆汽车及厉行节约政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的维修、保险、购买汽油及过路费停车费等。

  3.公务接待费9.0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9.0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尽量控制和减少接待数量和费用。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业务部门等,X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80 批次, 740 人次。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2.76 万元,主要为召开案件的协调、汇报等。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6.43 万元, 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32个,组织培训 450 人次。主要为培训业务方面的。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项目,故不作填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85.67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0.71 万元,增长 25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变动及水、电、气、汽油的价格波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5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1.5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辆商务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公共安全支出:指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政府采购决算表

 

附:滨湖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

  编辑:葛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