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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庭审
2020-03-17 16:38: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疫情防控当前,我院积极贯彻落实本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于3月16日上午,联合滨湖区法院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零接触”、“云开庭”,出庭公诉了3起案件,其中2起获法院当庭判决。

  鉴于案件的审查起诉发生在疫情防控期,我院坚持防疫与办案两不误,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注重多方协作,为“隔空”庭审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我院出台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与法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构建远程庭审平台,实现案件“无接触”审判。同时,与本院技术部门对接寻求技术支持,做好设备调试,确保远程庭审顺利进行。二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本院编纂的《刑事证据形式要件审查指引》,在实体上全面审查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情节,在程序上听取被告人、被害人意见,联系值班律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依法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释法说理,进行法治教育。虽然“当面不见面”,公诉人通过视频在发表公诉意见中均突出法庭教育作用,以案释法,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治教育。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