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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
2020-05-25 14:56: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5月20日,我院收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分局回函反馈,该局已根据我院《关于黑翅长脚鹬公益保护提示函》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对野生鸟类黑翅长脚鹬及其栖息地采取了保护措施。

  5月9日,我院接到一名热心群众举报称,栖息在离太湖湖岸约1公里处的无锡马山太湖国家度假区梅梁路无锡药眀生物三期西侧的多处鱼塘内的野生鸟类黑翅长脚鹬,因鱼塘正在逐步被填埋,即将失去生存之地。我院接获线索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走访、调查,同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经查:黑翅长脚鹬是一种随季节不同周期进行迁徙的候鸟,栖息于开阔平原草地中的湖泊、浅水塘和沼泽地带,繁殖期为5-7月,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同时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黑翅长脚鹬选择了生态良好的上述鱼塘作为栖息地。目前黑翅长脚鹬正处于繁殖期,需要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繁育后代,鱼塘一旦过早被填埋,将会对黑翅长脚鹬的生息繁衍造成一定的影响,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5月12日,我院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向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分局发出《公益保护提示函》,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上述黑翅长脚鹬栖息地面临现实危害的情况,依法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管理,保护社会公益。

  5月14日,相关职能部门约谈鱼塘负责人并要求对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侵害的扩大。鱼塘负责人表示将暂停填埋施工作业,并设置警戒线和警戒标识,圈定保护范围,待黑翅长脚鹬完成孵化且幼鸟具备迁飞能力后再行施工。目前,长脚鹬栖息地的现实危险已得到有效制止,现场竖立了保护警示牌。根据爱鸟人士提供的最新消息显示,雏鸟已经顺利孵化。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的工作表示肯定。

  本案能够迅速取得实效,是热心公益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公益保护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共同推动所取得的成果,是我院推进太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建立公益保护共同体,创新监督方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下一步,我院将借此契机构建由热心公益保护社会团体、有关职能部门、检察机关等多重力量参与的公益保护共同体,共同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新局面。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