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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母亲指使未成年儿子制作假章证
2020-07-22 11:19:00  来源:检察日报

  经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伪造金融票证罪,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五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据了解,朱某和该案的另一名被告人小志(案发时年满17周岁)是母子,案件涉及伪造的章证数量巨大,触犯罪名较多,多个罪名的法定刑均在三年以上。鉴于小志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在亲属指使下犯罪,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数罪并罚后对小志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受母指使,未成年人走上制贩假章证道路

  父母离异后,初中便辍学的小志被母亲朱某带到北京独自抚养。来京务工后,朱某租赁房屋、购置设备,并招募人员进行假章假证的制造与销售。其间,朱某并未考虑到自己制假贩假的行为对小志造成的不良影响,反而指使小志参与其中,帮忙“挣钱”。在母亲的指使下,年仅14岁的小志从最开始的帮忙运送赃物,到16岁前后慢慢开始学习伪造技术、参与假证假章的制造,一步步变成了一个制假造假链条上的“熟练工”。

  2018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在清理打击网络犯罪专项行动中发现线索,同日将二人查获。2019年1月18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请审查逮捕,1月25日顺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截至案发,小志参与制造贩卖假证、假章查证属实的已有1100余本(个)。

  “最开始我妈只让我运送做好的假章假证,后来她的手下不想干了,走之前开始教我做假章假证,慢慢的,一些假公章、身份证我都会做了……”小志在检察官提讯时供述到。

  核查8万余条数据,追加犯罪事实700余起

  2019年3月19日,案件移送顺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彼时,公安机关以现场查获的数个制作完毕但尚未送出的假章假证移送审查起诉犯罪事实3起。承办该案的顺义区检察院检察官韩菲经过仔细审查后,根据案发现场还扣押了大量章胚、空白证件、电脑、打印机、塑封机等作案工具这一情况,结合小志关于其他制假造假行为的供述,判定该案系一起由小志母亲朱某组织的、长期从事假章假证伪造销售的窝案。

  但是,朱某对前期犯罪事实拒不供述,小志当时虽然供述自己参与了假章假证的运输、制作,但对于具体数量和伪造章证的具体特征,均无法详述。“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我们决定以嫌疑人手机中提取到的电子数据为突破口。”韩菲告诉记者,该院未检办案组和办理朱某案的办案组积极沟通协作,厘清定案思路,圈定了8万余条朱某与客户、朱某与小志的微信聊天记录,共同开展电子数据的核对工作。

  历时近一个月,办案人员核实出了700余起犯罪事实,并追加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伪造金融票证罪三个罪名。同时,在理清基础事实的基础上,顺义区检察院又引导公安机关进行相关人员的查证,以及客观物证、书证的提取工作,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最终,追加的事实和罪名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贯彻少年司法理念,开好教育矫治“药方”

  在办案过程中,最让韩菲惋惜的是涉案未成年人小志。“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在监护人指使下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在对其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必须为他开好教育矫治的‘药方’。”韩菲说。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及时委托专业司法社工对小志进行了社会调查。通过司法社工提供的调查报告,韩菲对小志的成长经历和犯罪行为有了更深的了解。“小志犯罪的关键原因在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再加上因为制假贩假来钱快,产生了好逸恶劳的心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检察官对小志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小志也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考虑到他是被直系亲属指使犯罪,又尚未成年,且认罪悔罪,羁押的社会危险性已经消除,继续羁押的话并不利于孩子尽快回归社会。”韩菲告诉记者,办案组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联系其在京务工的舅舅,承担小志保证人和照顾小志的职责,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并保障小志的日常生活,对其进行监督。

  “之前觉得只是帮忙,现在才知道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今后我一定改正,好好学个手艺,通过正当的手段自食其力。”小志表示。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