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和李某也想通了,您啥时候有空来见证下民事和解的事儿,俺现在信检察官。”日前,当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世光再次拨通当事人孟某的电话询问近况时,孟某不住地感谢。
事情全因半亩地而起。1991年,延津县某村村委会将半亩地承包给了申某,但是后来孟某实际占有使用这块地。2000年因申某逾期缴纳承包费用,村委会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双方解除承包协议,之后村委会将地承包给了李某。因孟某不同意交出使用权,李某向延津县政府提起确权之诉。2009年7月,县政府认定这半亩地使用权归李某所有。孟某向新乡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决定。
2009年9月,孟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延津县政府的决定,法院判决维持县政府的决定。孟某不服,先后经过上诉、再审申请等,但都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
“这20年拿到手的文书和证据都在这了。”2019年8月,孟某来到新乡市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并扛来了一麻袋材料。承办检察官张世光和褚予州在认真审查了这107份法律文书后,认为法院的行政裁判并无错误,无法启动行政监督程序。
“一纸决定并不能抹平20年来孟某心里积攒的苦怨,他甚至可能还要在信访诉讼中干耗。”于是,承办检察官决定到孟某家实地走访,寻找途径化解他的心结。
刚开始,孟某情绪比较激动。耐心听完孟某的“宣泄”后,办案检察官指出其证据中的疑点:“你举证说与申某签订了换地协议,落款是1991年,但是所用的稿纸上印刷年份为1998年,这怎么解释呢?”
孟某一惊,一改之前的态度:“这份证据俺拿着跑了那么多单位,他们基本都没咋认真看材料,没一个人发现这个问题。但你们检察官却能指出来,相信你们是认真对待俺的案子,也是真心想帮俺解决这个事儿。”
之后,承办检察官又向孟某普及法律知识,指出其在案证据不足,所以法院才无法采信,作出的判决也合法合理。“你这样执着于打官司,吃不好睡不香,家里的生意也顾不上,人生能有几个20年?这样下去耗不起呀!”
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让孟某有所松动,但他对法院判决仍存疑虑。承办检察官决定对该案举行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检察宣告。
据了解,2019年9月,新乡市检察院出台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检察宣告实施办法(试行)》,对依法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行政检察决定,以面对面方式,公开阐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和理由,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进行现场监督,公开听取意见并现场送达决定文书。截至目前,已有4起案件进行了检察宣告,取得较好效果。
2019年11月12日,在孟某案的检察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担任评议员的法律专家和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点评。在多方发表意见后,孟某当场表示接受检察院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至此,孟某与延津县政府的行政争议就此化解。
“检察宣告将行政检察办案过程放置于社会关注的镜头下、人民监督的目光中,让当事人明辨是非、明法知理,有利于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对此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