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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为省电费偷改电表 “电老鼠”被罚又领刑
2020-10-27 10:10:00  来源:检察日报

  为了少缴纳电费,花钱请人偷改电表,事情败露后,除了受到刑事处罚外,还被判处罚金。经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近日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金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8年,刘金国举家迁入唐河县城打拼。经过考察,他看中了一家正准备转让的中型宾馆,他盘算一番后,就把这家宾馆承租了下来,进行了装修改造。由于宾馆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加上夫妻二人嘴口甜会经营,住宿的客人和来吃饭的客人常常爆满。如此,客房和餐厅的用电量很大,尤其夏季每个月噌噌直冲的电表数字更是看得刘金国直心疼。

  2019年8月初,刘金国在网络上看到有人能把电表流量改小节省电费的信息后,心想竟有这样的好事,电表流量修改后不但能少交电费,而且电业部门不可能会发现,他当即便联系了对方。在和对方一番讨价还价后,通过支付宝支付给对方500元,后对方来人将宾馆电表电流调小。刘金国借此少缴了不少电费。

  今年6月,电业局工作人员在收取电费时,发现这家宾馆生意火爆可用电量却急剧下降,显然属于不正常现象,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刘金国到案后,对自己花钱修改电表流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9年9月至今年6月,刘金国先后共窃电2.2万度,合计少交电费1.7万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