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件新羽绒服就是儿子刚买的,可暖和啦!”日前,记者随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对家住该省淅川县的王福(化名)老人夫妇进行回访时,他瞬间就打开了话匣子,与去年见到他时的情形判若两人。
2019年9月,淅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扶贫工作中发现,个别建档立卡老年贫困户养育有子女,且子女有较高收入,但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致使其父母被纳入贫困户。“这不但影响国家扶贫政策在基层的公平实施,也不利于传承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在获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检察机关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有效监督,是公益诉讼职能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服务精准脱贫。
在河南省检察院的支持下,淅川县检察院会同县扶贫办迅速开展调查摸排,对全县疑似独居老人贫困户进行调查摸底,排查出33户疑似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赡养老人的贫困户。经比对发现,该县厚坡镇王福家是33户中较为突出的一户,遂决定以此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开展工作。
经查证,时年73岁的王福养育二子四女,妻子赵某患中风瘫痪,属一级残疾。2015年经个人申请,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实现脱贫。两年来,王福夫妇每年享受各项扶贫补贴共计9837.2元。他的两个儿子常年在外务工,生活殷实,但未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
2019年9月,该院检察官分别赶赴广东东莞、河南郑州等地,对王福的两个儿子进行调查询问,掌握了其收入、赡养情况,并对二人没有主动履行赡养父母义务进行了批评教育。两兄弟均认识到了错误,表示愿积极履行赡养尽孝义务。
此后,该院在征得老人同意后,责令两兄弟签署了履行赡养义务保证书。同时,还向当地村委会发出了《监督履行义务通知书》,明确由村委会监督该保证书的执行。
该案办理后,淅川县检察院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在扶贫领域探索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建议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活动,促进乡村善治。与此同时,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从制度机制上保障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这类案件,不仅为助力脱贫攻坚拓宽了渠道,也为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有益尝试。”淅川县县委书记卢捍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