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司法救助金帮我解了燃眉之急。”近日,小杨在接到驻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回访电话时说,“我现在已经回到浙江了,在瑞安一个阀门厂打工,收入还不错……”
家在贵州省黄平县的小杨,近两年一直在海盐打工,先后被拖欠工资3.7万元。今年2月14日,海盐县检察院在办理安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发现安某的公司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无力支付小杨等6名农民工劳动报酬17.4万元,这让原本贫困的6个家庭雪上加霜。该院第六检察部获悉这一线索后,审查认为6名被害人均符合救助条件,迅速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这些被害人年前就回了山东、贵州、安徽老家,如果让被害人来海盐申请司法救助极为不便。”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介绍,“为此我们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通过网络告知被害人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第一时间邀请纪检监察组同步介入监督。”在检察官“屏对屏”“键对键”指导下,6名被害人足不出户就完成了申请。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该院3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案件受理、审查、报批和救助金发放等工作。
“司法救助尽管金额不大,但可以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驻该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我们要用足用好每一笔司法救助金,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温度。”
今年8月,驻海盐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启动司法救助案件专项检查,对该院2018年以来办理的21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收集不全、文书制作存在瑕疵等5个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