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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被不起诉人成了禁种大烟苗宣传员
2020-12-21 09:24:00  来源:检察日报

  “以前不懂法,不知道种大烟苗可能犯罪,现在我逢人就说这事儿,告诉街坊邻居们千万不能种大烟苗,我成了禁种大烟苗的宣传员了!”近日,河南省兰考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谷营镇樊寨村村民黄某再次回访时,他开心地说道。

  今年春天,黄某在自家院内种些大烟(罂粟)苗当菜吃。经清点,共非法种植罂粟622株。黄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黄某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检察官认为黄某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且系初犯、偶犯,所种植的600多株罂粟已被铲除,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依法对黄某作不起诉处理。

  在当地,黄某不是个例。今年以来,兰考县检察院共办理了81起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案件。同类案件为何频发?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毒品原植物都是罂粟苗,涉案人员大多是中老年人,普遍存在种植数量不多、对种植罂粟的违法性认识不足等情况,种植也仅仅是为了食用和治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只要达到500株,就构成犯罪,种植用途不影响定罪。但是,如果把这些人全部推向被告席,是否符合立法本意?该院认为不能一诉了之,遂成立办案组对案件进行逐案分析研判。

  “种几棵大烟苗就犯法,真是头一回听说。”检察官在调查走访中听到不少村民议论后,意识到要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普法教育很有必要,于是决定将黄某案不起诉决定公开送达变成一堂普法宣传课。

  “不起诉不代表不构成犯罪,希望你以后不仅不再种植,还要多向亲戚朋友宣传,一旦发现要及时举报,让更多人知道这些法律知识。”送达现场除涉案人员外,还有附近村民以及村两委干部,检察官一边向在场的人讲解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一边进行释法说理。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多次来到农村文化广场、田间地头等,通过发放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相关法治宣传16场次,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在当地颇受好评。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