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男子与网络女主播“谈恋爱”,因不满女主播与他人互动,他用隐私图片和视频对其进行敲诈勒索。10月21日,经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42岁的李某在安徽省一家公司上班,有个稳定的家庭,与大多数家庭类似,过着安定的生活。在生活琐事的消磨下,步入中年的他与妻子的沟通日益减少,开始对生活感到无聊和烦闷。
2019年11月,上网看视频打发时间的李某,在一个直播软件上“邂逅”了岳阳市的女主播莉莉(化名),成为其直播间的一名粉丝。为了寻求刺激,他试探性地给莉莉发私信,表示如果莉莉给自己发裸体视频,可以考虑在她的直播间多刷礼物。
莉莉正苦于直播间人气不旺,犹豫之后便加了李某的微信,发送了一些自己的隐私图片和视频。李某也不食言,开始花钱在直播间刷礼物给莉莉捧场。一来二去,两人便建立了恋爱关系。春节前,李某还两次到岳阳看望莉莉,二人感情日益浓烈。
然而好景不长,春节期间,莉莉的直播间来了一位年轻男粉丝,出手大方,两人互动较多。李某看到后非常生气,几次和她因此人发生争吵。吵架次数多了,2020年2月,莉莉便提出了分手。
“之前花钱刷了那么多礼物,现在却被分手,我顿时有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于是,一气之下,李某以莉莉的隐私图片、视频和露骨的聊天记录为要挟,要求她偿还自己刷的礼物钱,并表示只要给了1万元便删掉所有隐私资料。李某以为莉莉拿不出这笔钱,他们便不会分手。没想到,莉莉随后就通过微信将1万元转账给他。
第二天,心生悔意的李某又联系莉莉,提出复合,承诺不会泄露隐私资料,还会把钱转给她,并继续为其直播间捧场。莉莉答应后,李某马上转了5000元,剩下的钱也陆续通过微信转账和刷礼物的方式还给了她。
没过几天,由于怀疑莉莉与直播间另一位男性粉丝存在暧昧关系,两人又闹起了分手。李某让莉莉还是把钱以打九折的形式还给自己,再次承诺不会泄露隐私资料。
莉莉当场表示自己没有钱,李某便威胁会把她的隐私资料和地址发给那位男性粉丝。迫于无奈,莉莉转了9900元给李某。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就这样分分合合,不曾消停。至7月6日,李某又想与莉莉和好,遭到她的拒绝,便又以隐私资料为要挟,将所刷的礼物折算成2.6万元,并要求其停播半个月,且不允许她加那位男性粉丝的微信。莉莉被迫微信转账2.5万元,但对于停播的要求并未答应,第二天又开了直播间,且添加了男性粉丝的微信。
李某发现后,怒火顿生,拿起电话质问。莉莉也苦于纠缠,直接问他要多少钱才肯罢休。“我知道她没有钱,所以想开价高点,让她吓得不敢跟我分手。”于是,李某提出将手机以10万元卖给莉莉,不然就把隐私资料曝光给她的父母和男性粉丝。
7月9日,莉莉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9月9日,该案移送云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李某共计三次成功敲诈勒索莉莉4.49万元,其中部分款项为缓和两人关系赠予莉莉,违法所得共计2.5万元。此外,7月7日其以同样方式敲诈勒索莉莉未果一次。随后,检察机关对李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