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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从单位油卡套现 司机与加油员同落网
2020-12-22 11:01:00  来源:检察日报

  一家公司的司机李某与加油站职员曹某“合作”,从公司加油卡里套现,两人相继落网。11月25日,经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李某、曹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李某是一家公司的司机兼行政内勤,负责公司车辆管理、保管公司油卡、为油卡充值等工作,曹某则是一家加油站的职员。2012年,李某在加油站给公司主油卡办副卡时,私自将主卡的资金存入副卡供自己使用。自2012年8月到2016年1月,李某通过曹某从该副卡套现14.7万余元。

  2016年,因害怕事情败露,李某将副卡挂失,新办了一张副卡。随后又将新办的副卡供自己及家人加油用,偶尔也给所驾驶的公车加油。调查显示,从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李某用新办副卡给自家车辆加油1.6万余元。

  今年4月3日,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在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时,掌握到该案线索后,及时监督警方立案侦查、引导取证,并积极为企业追赃挽损。5月8日,李某向公司退还非法所得。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曹某利用工作便利,明知李某持有单位加油卡,还帮助李某卖油套现,并提取10%的费用,数额较大,涉嫌构成共同犯罪,遂依法对曹某追加起诉。

  编辑:杜艳